多元文化社会利益与族裔要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每逢联邦大选来临,华人社区必定引起这样的辩论:华人应否把同文同种的候选人作为优先的选择。即使主流报纸也把各党的有色少数民族侯选人的多寡,作报导的主题。多伦多星报4日便有报导说今次大选,自由党在这方面落后于保守党和新民主党,该党的有色人种候选人只得6人,而保守党和新民主党却都有10人,可见在多元文化社会,维护少数人群的利益,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考虑。
不妨这样想,如果国会中的议员一半都是华人,你想容许同性婚姻的法案会不会通过?不向人头税苦主或其家属道歉,不给他们赔偿的法案能不能通过?向移民征收900元入境税的法案,可以通过吗?
全面禁止枪械的法案是不是肯定得到通过呢?承认中药和中医的地位的法案,也必然很快的得到通过。从这里看来,一个族裔议员人数的多寡,是可以影响一个国家政 策背后的文化理念的。从这里推想,华人如果只是为了华人的利益,就必须投华人候选人的一票。上面的假设当然是非常片面的,但也部份支持了选举华人的观点。
现实是我们生活在多元文化社会,我们的利益不是这个社会唯一的利益,华人的身份不宜过份强调,只有在族裔社区的利益遭到歧视性的侵犯,比如许多年前的W5电 台侮辱华人学生事件,前万锦市副市长贝尔夫人发表歧视华人社区的言论,和最近的人头税纷争这些带偏见或蔑视的事情上,才需要华人议员起而维护社区利益。如 果说我们需要代表我们社区的政客,其狭窄的意义就在这里,在别的问题上,我们的利益跟大社会的利益是没有重大冲突的。
我们试想,前加国总 督伍冰芝体内流的不是中国人的血吗?可是谁能说她是华人社区利益的代表人呢?麦鼎鸿议员不是也有华人的血统吗?为什么会提出一个不能反映华人社区利益的平 反人头税法案?现任多元文化部国务部长陈卓愉为什么只是屈从自由党老板的意思,悄悄跟华联会达成人头税协议,而不向主子提议多作咨询,慎重其事呢?
你可以说这是典型的小社区利益与大社会利益冲突的例子。是的,在这个节骨眼儿,正是考验议员的判断力,平衡各方面利益的时候,究竟,有一个公平的原则可以遵循,陈卓愉尽了职吗?
国会议员代表我们在议事堂陈述大社会和小社区的要求,兼顾两者,必要时判断孰轻孰重,作一抉择,责任重大,不是在某一行内出色,在某些时间曾为公众所赏识就 必然可以当议员的。而大社会的利益,就要看各政党的政纲如何去代表。你希望政府多做工作,或者不喜欢政府处处干预;你希望政府大洒金钱,或者希望政府吝 啬;你就凭着你的好恶去选择吧,这样民意才能得到充份的反映,你自己也跟大社会的利益有所认同。
华人议员当然越多越好,可是这是不切实际 的想法。问题是目前华人国会议员少之又少,华人不但从政兴趣缺乏,整个群体相对于其他族裔,例如南亚族裔,对政治比较冷落,如何煽动华人的政治热情,是选 出更多华人议员的先决条件。政治是参与众人的事,徐疾期望华人社区卷进大选的众多议题辩论之中,踊跃投票,使政客明白我们社区是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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