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万自住屋可申请物业税补助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近年来,卑诗省房价猛涨,而2007年的升幅更高达16%。据《星岛日报》报道,卑诗省政府已进一步放宽住宅物业税的屋主补助(homeowner grant)申请条件,价值105万元或以下的房屋,均可申请屋主全额补助(full grant),比去年的95万元上限,增加10万元。
据悉,卑诗省府在过去5年,每年均调升可申请屋主补助的屋价上限。今年则是屋价上限首度突破一百万元,预料将有18,000万个屋主因而受惠。据估计,现在约有95%的卑诗省屋主,将可获得屋主补助。
房价若超过门槛,并不表示即无任何补助,只是补助逐步递减。房价每超过门槛一千元,补助额即递减五元,直至房价达到116万4000元,补助额才减至零。
此外,屋主若为65岁以上的耆老、残障者,或为低收入户,还可以获得额外275元补助款,即补助总额为845元。同样是房价若达门槛便逐步递减,至房价达121万9000元才减至零。
物业税屋主自住补助:房价门槛
基本补助(一般屋主/全额补助:$570)
年度 递减起始门槛 递减至零门槛
2008年 $1,050,000 $1,164,000
2007年 $950,000 $1,064,000
额外补助(耆老、残障者等/全额补助:$845)
年度 递减起始门槛 递减至零门槛
2008年 $1,050,000 $1,219,000
2007年 $950,000 $1,119,000
★房价未达“递减起始门槛”者,可享有全额补助;房价每超过此门槛一千元,补助额即递减五元,直到补助额递减至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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