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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担保企业东主临时居留签证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企业主若要获得州/领地政府临时居留签证的担保并且成功得到在西澳居留权,申请人需要证明他们在过去有成功的经商背景,以及:

    申请人通过小型企业发展机构获得西澳政府的担保;

    在递交临时签证申请前,在四个财政年度中的两个财政年度里,申请人需要拥有和经营至少有30万澳元以上的企业营业额的生意。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拥有该企业10%的权益。换言之,这即是说任何具备至少2年以上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申请人都可以申请163临时签证。同时,此临时签证没有严格要求申请人必须要有至少4年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对于身为企业高级经理却未拥有企业所有权的的申请人而言,他们绝对有必要具备至少4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其现有的管理经验也归算入4年的管理经验中。

    移民局指定了申请人的最低生意加上个人资产至少必须达到$25万澳元以上,这些资产可以调动来西澳用来建立或参与企业的发展。在获得163临时签证批准的2年期间,同时申请人也要有足够的资金在西澳定居。虽然移民法规定以上资金要有$25万澳元,但是西澳政府已要求最少要有$30万的资产可被调动及投入西澳以供企业发展。为提高西澳政府的担保的可能性,我们鼓励申请人在西澳投入超过$30万澳元的资金。但这并不是规定所有$30万的资金都要投入企业生意。移民局指定至少$7.5万澳元以上的资金投入澳大利亚的企业,作为转换892永久签证的条件。西澳政府预期的商业投资额至少在10万或以上。其他资金可用来作其他产业或定期存款的投资。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163临时签证的一般年龄限制为55岁以下。不过超过55岁以上的申请人如果可以草拟建立或参与被政府确定为对西澳洲有特殊经济效益的企业,也可能会被考虑接纳。

    供职于技术或服务公司的申请人一定要有超过50%工作时间在管理范围内;

    申请人要有真实建立或参与西澳企业建立及管理的承诺,并且有意愿继续保持相当的企业所有权及经营权,并持续担任企业执行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为实现上述承诺和意愿,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有必要亲临西澳并针对其有意发展的企业在西澳的市场做一些初步的调查和研究。

    163临时签证的申请人无需要具备有职业水准的英语水平,但是在申请期间,任何被评定不满足英语水平的18岁或以上申请人必须交付的第二批签证申请费用,其中主申请人的收费为$5,270澳元,申请人的每个家属的收费为$2,555。

    若企业东主有意申请转临时签证为永久居留签证,企业东主临时签证持有者需要符合企业东主居留签证890或892其中之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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