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及非移民项目介绍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7
1、科学家、高级工程师、医师、医学家等;
2、画家、音乐家、歌唱家、影星、名模、电视主持、导演等;
3、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等。
优点:不需要雇主担保。周期短,费用低,无年龄和学历限制,全家(本人、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绿卡。
这种杰出成就的主要证明是其所获之国际性大奖,类似诺贝尔奖。如果未获得过国际公认的重大奖励,则应具备以下所列之至少三个条件: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有一定水平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被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谋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为其行业的裁判、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重大成就或突出贡献;,
(6)在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画家、雕塑家等,其作品应参加过艺术展出;
(8)为某一著名组织的领导人或重要人物;
(9)为高薪阶层(年薪10万美元以上);
(10)对表演艺术家,要证明其有商业(收入)上的成功。
二、跨国公司经理移民(适合企业家):
一家中国公司如果在美国有子公司或分公司,形成了“跨国企业实体”,中国公司可以有一个主管或经理申请移民签证,作为驻美国的公司主管或经理。
此类申请要求美国公司运营了一年以上,申请受益人可以是从未到过美国的中国母公司的主管人或经理,但是在过去三年中在中国母公司至少担任过一年的主管或经理职务。
通常的做法是:中国一家母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子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大陆的高级经理提出移民申请。而更为简捷的途径是:中国母公司汇款到美国收购控股(51%以上)一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美国公司,(或花15到25万美元购买一个独资公司)美国的这个公司就可以为该中国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全家获正式绿卡移民美国。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就可以用中国母公司名义收购美国经营一年以上的公司,为自己先递交L-1申请,接着再递交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申请,并可同时申请I-485和请假条。申请批准后,即可转到广州领馆办理移民签证,以尽快拿到全家绿卡。
子公司意指该公司一半以上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直接或间接由其母公司拥有;或是该企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否决权直接或间接由其母公司拥有;或是该公司虽不到一半的所有权直接或间接为母公司所拥有,但是事实上母公司控制着整个公司。
该公司在美国的企业应该提供商品和服务,而不是仅代理或办事处。
四、国家利益豁免
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特殊人才可以申请美国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Eb-2。Eb-2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除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外,其在所从事的领域中应该是相当出色的。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劳工证,并且拥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或者大专学历加上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则可以直接申请Eb-2国家利益豁免移民。
所谓国家利益,与以下有关:
1、促进美国经济发展;
2、提高工人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
3、促进美国的教育、培训;
4、促进医疗发展;
5、为年轻人、老人、穷人提供廉价住房;
6、改善环境及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
国家利益豁免类可以包括 特殊经济类企业家
要求:企业家应该有硕士以上学位。如为本科,应该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专学历者应该有十年相关经历。财产额度大,在社会上有影响。最好有某种专业证书(与从事的职业有关),或协会成员证书等。
五、访问学者或交流培训签证
必须有接收单位,可以获得薪金。获得批准者可以在美国从事有关学习、实习、培训、工作或研究等活动。签证期限一般为1.5年,期满可续签1.5年。有些类别的交流项目时间可以较长。
申请人背景要求
1)工商管理人员及科研或技术人员,有相应的工作经验或学习经历。
2)申请人必须具备所需要的英文知识以完成交流计划所规定的内容。
(目前现成的职务有酒店,即HOTEL类的除工人外的各类管理、工作人员)
根据美国和中国的有关规定,中国大陆持J-1签证的交换访问者在美国结束学业后,受返回中国大陆居住2年的限制。但可以申请豁免(如果是政府资助的,豁免有困难)。
此类签证是签发给受美国公司雇用、有特殊才能或专业的外国人的,该签证受配额限制,目前签证限额是每年不超过65,000名。H-1B签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到期可以续签,或者在美国期间申请移民绿卡。
对雇主的行业或申请人的专业范围没有太多限制。任何雇主,无论从事工业生产、农业管理、科学研究还是文化事业,均可按规定雇用符合要求的外国人。而申请人则要求必须具备特殊才能或专业知识而且申请的工作与其背景相符才能受雇。申请人必须具备学士以上的学位,或者相当于学土学位的实际工作经验。
申请人可以带家属,但家属如果工作必须要取得美国的工作许可证。
申请条件
申请H-1B签证,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需要获得符合资格的美国雇主的雇用并在美国境内工作;
2.大学以上(学士、硕士、博士)学历;
3.申请人所获得的工作必须是“专业性”的。申请人即使是具有大学专业学位的专业人员,但如果所获得的工作是非专业的,也不符合要求;
4.有工作经验,申请人的工作背景必须同所获得的工作相符合;
5.雇主必须向劳工部申报并且获准。
评估文凭
美国并不承认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大学或学院所颁发的文凭都同美国同级大学的文凭具有同等的水准。因此,需要对申请人进行文凭评估。美国有专门从事文凭评估的独立机构完成评估。
申请程序
如果申请人及其雇主均符合要求,即可考虑提出H-1B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在其居住国家,则应由雇主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获准后,再由申请人持移民局批准件和个人文件向其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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