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儿童身份保障法案》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根据现行的美国移民法,美国公民的外籍青少年“儿童”子女,不论婚生、非婚生、因婚姻关系收养,都可以不受配额的限制,可优先移民美国,用不着等候排期。 根据现行的美国移民法,美国公民的外籍青少年“儿童”子女,不论婚生、非婚生、因婚姻关系收养,都可以不受配额的限制,可优先移民美国,用不着等候排期。移民法上外籍青少年“儿童”(children)的定义,是不超过21岁的未婚青少年。 虽然不需要排期,但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因移民局或负责背景调查的联帮调查局或中央情报局的拖延,而使“儿童”超过了21岁,失去了“儿童”的身份。 1999年10月5日,美国国会众院司法委员会针对此现象,通过了《H·R·1520儿童身份保障法案》冻结了美国公民外籍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的“增龄”:凡是在21岁以前即申请移民,则即便在等待期间增龄到超过21岁,在法则上仍被视为21岁以下的“儿童”,即使实际年龄已到了23岁、24岁……也永远在21岁以下。不过结了婚的话,21岁以下就不算儿童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