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的法律依据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如果您曾经想过在其他国家开始您的新生活的话,现在正是该认真考虑的时候了。
因为现今,美国让您取得永久居留权变得可能;当然,如果您希望的话,您还可以更进一步成为美国公民。为什么呢?因为您可以经由美国政府核准的、所谓“经由投资而移民”的方案,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上述投资移民方案的设计主旨,是为了吸引愿意投资美国的人,经由投资美国而使他们换取轻易又方便地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方法。不过,就像任何其他国家的官方程序一样,美国的"经由投资而移民" 方案也是非常复杂而令人困惑的。
本公司作为一间倍受赞誉的出国信息咨询服务公司,将与美国 AIS公司一起帮助您了解美国投资移民方案的各项要求。我们也会与 AIS一起帮助您完成签证申请,提供完整的企业投资管理,并与您及您的家人合作,使您及您的家人能够更加顺利地在美国定居下来。
法律依据:美国投资移民法
美国移民法在1990年通过了一项最新移民法案。这项法案明确声明美国欢迎投资移民。设立此项法案,是因为美国政府相信投资移民能给美国带来外国资金,加强美国的国力,并且增加美国的国民就业机会。
这项投资移民法的基本内容如下:
这项移民法在1990年由美国国会立法通过;
法案规定非美国公民可以经由投资新的、或者现有的 公司或企业申请得到绿卡;
法案要求投资金额为 50万-100万美金。视乎投资地段的经济状况而定。投资专款必须是投资款额而不是借款。每一位申请人需要提供10个工作机会给美国工人(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可合法在美国工作的外国人,但不包括外国投资人的直系亲属);
美国国会通过此法案,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与加拿大成功的移民计划相竞争。根据统计,经由类似的移民计划,加拿大已获得外国投资额高达60亿美元;法案许可的投资签证分配额:每年批准 10000 个签证额。
至今为止,并没有很多外国人使用这种签证。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国投资人不了解这个新的移民法案,另一个原因是投资移民美国的资产要求比其他国家较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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