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及其配偶签证多项改动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美国移民局国内事务副主任霭茨(Michael Aytes)在去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一项备忘录,该备忘录对工作签证及其配偶签证(H1-B、 H-4、 L-1、 L-2)的持有时间,作出多项重大改动:
工作配偶签证H-4(L-2)与H1-B(L-1)的时间分开计算,持工作配偶签证者一旦找到工作转换成工作身分,过去的“陪住”时间一概不算,可重新享受完整的工作身分所允许的在美时间,同样其配偶转换成依附配偶签证后,其过去的在美所持工作签证的时间,也可以“一笔勾销”,重新获得完整的配偶身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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