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调整投资移民政策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加拿大省提名计划由于门槛比联邦政府的低,一直备倍青睐。
规范省提名计划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门日前公布了对于加拿大各省提名(PNP)项目政策的大幅调整计划,修改后的各省提名(PNP)项目的审核要求进一步规范,融资投资方式将不被认可。
加拿大投资类移民包含三大类移民:第一类为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第二类为魁北克省投资移民;第三类为加拿大各省提名项目(PNP),而本次调整的就是该类别的移民。这三类移民的区别是移民申请人的投资形式(积极投资或消极投资)以及投资者在所投资业里发挥什么作用。
加拿大联邦和魁北克省投资移民的条件是申请人合法拥有80万加元的净资产,并且向联邦政府完成40万加元的投资,投资款由政府担保,联邦政府将投资款分配到各省,以支持各省的经济建设。投资期限为5年,到期后由联邦政府无息返本,或者申请人直接缴纳12万加元无返还,投资款是消极投资。而省提名项目(PNP)主要是以主动投资经营企业为目的,承担商业风险,而且必须在当地实地居住经营生意。
另据了解,在加拿大的10个省份和地区中,除阿省(阿尔伯特省)之外的其它省份均创设了商业移民省提名计划。由于不同的省份对申请人的投资金额有不同的要求,且差异较大,加上有些省份不强求申请人在移民后必须参与其所投资企业的管理以及必须在当地居住,例如,新斯科舍省提名项目只要求主申请人在该省居住满6个月,随后,申请人全家可不受限制地定居在加拿大任何省份。这是所有加拿大省提名项目中居住要求最短的项目之一,而加拿大联邦和魁北克省要求申请人5年须住满2年才能继续持有“绿卡”。
即将于今年9月2日正式执行的此项新计划对省提名(PNP)项目的投资进行了规范,这些规范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其投资的企业或创办的企业经营管理。这意味着申请者要真实承担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并且对申请者的实地居住有了严格的限制。
第二、投资资金必须投资提名的省份,而不是投资到那些以获得投资收入为目的的项目上,比如利息、分红和资本收益等。根据以上条款,凡涉及融资投资方式的企业家移民申请,自2008年9月2日起将不再被加拿大联邦政府部门所认可。即使申请者通过PNP项目审批也有可能会被加拿大联邦政府部门拒签。
第三、申请者投资到已经建立的企业必须占到1/3或1/3以上的公司股份或者投资额至少为100万加元。该条款提高了投资款要求,并且明确了申请者自愿承担商业风险。
第四、申请者投资企业的合同条款中不能包括到期偿还投资款的要求。该条款明确申请者必须主动承担商业投资风险。而此前加拿大联邦政府部门对省提名(PNP)项目将从无明确法律规范条款限制转为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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