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答:1948年制定的至今近六十年不曾作过重大修订的澳大利亚公民法(the 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的第13条第1款规定,是否颁发给申请入澳大利亚籍的永久居民澳公民资格是澳移民部长的自由裁量权,并在第13条第1A款和第11款规定哪些情况下移民部长不得颁发给申请人澳公民资格。
依据这一条款,通常情况下,能获得澳公民资格的申请人除了需要填写指定的申请表外,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a)是永久居民;
(b)已满18岁;
(c)明白公民申请的属性;
(d)在递申请前的两年内,作为澳永久居民在澳至少累计住满一年;
(e)在递申请前的五年内,作为澳永久居民在澳至少累计住满两年;
(f)品行良好;
(g)具有基础英语知识;
(h)充分了解澳公民的责任与特权;
(i)获得澳公民资格后,该申请人有可能住在澳大利亚,或继续住在澳大利亚,或与澳大利亚保持密切并持续的联系。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