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5
根据布什总统2002年8月签署的《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以及 INS室外操作办公室(field office)执行副委员Johnny Williams,和INS庇护部Joseph E. Langlois 的备忘录, 许多在21岁之前申请移民者,其提出申请时的年龄可以在移民程序中冻结不变。在移民申请获准时,虽然已超过21岁,仍能以申请移民时的“儿童”身份移民。
一般情况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和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s,DOS)会以I-130亲属移民申请表递交之日受益人的年龄大小来判断是否符合其申请类别。比如,一个美国公民为20岁的女儿递交I-130表格,即使在她身份调整或进行领事馆面谈等程序时已满21岁,只要她不结婚,那么该公民的女儿可以永远以合格的“儿童”身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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