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5
在美国从事研究的外国学者,仅就职业(劳工)移民而言,根据其专业成就,工作职
位和研究领域可以通过四条途径申请移民美国。除了第一类优先中的“特殊人才”
(EB1A)和“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EB1B)之外,很多外籍科研人员通过“国家利益
豁免”(NIW)的 途径申请移民。
什么叫“国家利益豁免”?就是指外籍科研人员 所从事的研究工作符合美国的国家
利益,因而可以不经过劳工招聘程序便允许外籍科研人员居留美国。言外之意就是,
该外籍科研人员所做的工作非常重要,没有美国工人可以替代,或者说也没有必要
去寻找美国工人来取代那位外籍科研人员。如果试图以不合格的美国工人去取代那
位有成就的外籍科研人员,不仅起不到维护美国就业机会的作用,反而对美国的国
家利益无益。因此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成功的关键在於两点:第一,外籍科研人员所
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外籍科研人员本身在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性。
外籍科研人员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实际上就是他的科研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的重
要性。什么样的利益是“国家利益”?它所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美国移民局上诉
办公室曾将“国家利益”分为七个方面:(1) 能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 (2) 帮助改
进美国人的工作环境和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 (3) 能促进美国儿童教育和职业教育;
(4) 能促进美国的卫生健康保健事业; (5) 能够改善美国年轻人,老人或穷人的
居住条件; (6) 能帮助改善美国的自然环境和提高自然资源利用; (7) 由美国联
邦政府机构发出书面请求的。上面七方面的国家利益只要符合一条即可,不需要面
面俱到。事实上,将国家利益局限于上述七个方面是有失偏颇的。例如,外籍科研
人员的工作对美国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很有帮助,外籍科研人员的工作对美国的军队
建设或提高美国军队战斗力很有帮助,或者外籍科研人员的工作只是基础理论研究,
但对提高美国在国际上的科研地位很有帮助,等等,都不能归入上述任何一类。因
此,外籍科研人员的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利益不能仅局限于上述七方面的“国家利益”。
科研人员应注重自己的研究对美国国家和社会的实际价值。有些科研工作非常深奥,
外行人不容易理解。但是,为了能让审案的移民官明白自己研究的重要性,外籍科
研人员应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自己的研究工作的价值和作用,将自己的研究
和人们的生活联系起来。与当前的国家形势联系的越密切的科研工作,就越能引起
人们(包括审案移民官)的共鸣,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就越有可能获得批准。
此外要注意的是,有些研究带来的利益只局限于某一区域。例如,某外籍科研人员
所从事的科研项目是根治只发生在美国某地区的一种疾病。又如某外籍科研人员的
研究课题有关加州北部某地区沙漠化问题,等等。从事这种局部利益的研究项目的
科研人员应注意将自己的研究以及自己的研究成果和整体国家利益挂上钩,否则,
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会遇到麻烦。
和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相比,外籍科研人员本身的重要性更为重要。外籍科研人
员所做的研究已被证明非常重要,那么,该外籍科研人员本身对那个研究是否很重
要?如果他在那个国家研究项目中有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推荐人就可以声
称该申请人(外籍科研人员)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无法被其他美国工人取代,
如果硬性将卓有成就的骨干力量撤下,将对符合国家利益的研究项目造成不可弥补
的损失,从而直接影响国家利益。因此,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外籍科研人员应设法
收集有关自己的重要性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就是平常所谈的能“拿出手来”
的材料,如发表的文章,专利,会员证明,他人引用的文章,获奖证书,邀请信,
报刊杂志对自己的报道以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等。所有这些证明材料的用途是将自
己“包装”成一个在自己的领域里具有一定成就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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