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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国留学生坠楼身亡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9

  中国侨网消息: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三年多前发生的新加坡中国留学生从宿舍窗口意外坠楼身亡事故,这个学生的父母认为宿舍管理公司失责,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结果法官裁决宿舍管理公司须负起造成这个意外事故的一半责任,赔偿62500元。

  来自北京的李小萌是家中独生子,死时16岁。他是在2005年8月15日到新加坡念书,住在纽顿吉士德路的诺维娜国际学生宿舍。11月17日,他和朋友在三楼房间弹吉他,后来跃上窗边的床模仿摇滚乐手在床上蹦跳,不幸从窗口跌下身亡。

  验尸庭当年研讯后裁决他死于意外,他的双亲李中元(60岁)夫妇入禀初庭,起诉诺维娜宿舍私人有限公司(Novena Hall),索取赔偿。

  根据诉方的立场,宿舍管理公司失责,未为学生提供安全环境,没定期检查学生房间,确保窗口是关着和锁住。此外,房间窗户的窗沿很低,也没安装铁窗花。而宿舍管理公司未提醒和监督学生,让他们知道把床摆靠窗口或打开窗口的危险性。

  辩方的说法是,意外是死者疏忽造成的,辩方无法左右。辩方禁止学生打开窗口,窗锁的钥匙由宿舍保管。死者房间窗口的锁头遭破坏。宿舍职员曾因死者的床摆靠窗口,而发出警告。

  此外,死者应明白没确保窗口关着,而站在靠近窗口的床上蹦跳,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法官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宿舍有采取措施,例如保管窗户钥匙,确保房间的窗口不会打开。然而事发前,死者房间窗口是打开着的。证据显示,死者和同学曾在房间抽烟,强行打开窗口。因此,当时窗口之所以开着,可能是有人打开之故。

  法官说,如果宿舍在房间安装铁窗花,意外是不会发生的,而若它们认真定期检查窗口,也可避免意外发生。

  但法官说,死者当时的行为是导致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须付大部分责任。他认为辩方和死者须各付一半责任,这很公平。

  根据估算,死者父母的损失为125000元,由于辩方须付一半责任,因此须赔偿62500元,另加每年5.33%利息。利息数额根据死者父母丧亲所受的精神损失、死者葬礼费及死者父母到新加坡旁听验尸庭审讯的费用等来计算。这方面的费用共23000元,辩方承担一半,即11500元。此外,辩方须支付诉方的堂费。

  死者父母不服所判,已向高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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