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读书最多的人面面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9
据统计,美国人每年大约购书25亿本,人均年购书大约9本。当然,大部分读书人的购书数字远不止这个数,一年看100本书的人想必也大有人在。那么,谁又是美国读书最多的人呢?4月23日是“世界图书日”,为了纪念这个全世界读书人的节日,美国最大连锁书店巴诺(Barnes&Noble)旗下的《图书》(Book)杂志,就搞了一项名为“美国头号读者”(America's Biggest Readers)的调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评选出美国读书最多的人。调查者走访了图书馆、书店、出版专家和身边的亲友,得出的数字“远远超出”了调查者的预想。
最大书迷是业余书评家
《图书》杂志最后公布了11人的名单,一位名叫哈莉叶特·克劳斯娜(Harriet Klausner)的家庭妇女以每周读20本书(平均一天近3本,一年超过1000本)夺得“美国头号读者”的称号,《图书》杂志说她读书的速度“比子弹还快”,而她也自称“极速读者”(super speed reader)。据她说,这源于她与生俱来的“某种特异的才能”。
哈莉叶特·克劳斯娜今年50岁,住在佐治亚州的毛罗市,平时大约只用一两个小时便能读完一本书,通常一天读两到三本。除了阅读才能之外,克劳斯娜的笔头也不差,她平时非常喜欢写书评,她还是亚马逊网上书店(Amazon.com)的头号读者书评员,在该网站上,有她所写的4100多篇书评。克劳斯娜说,她给亚马逊写书评,全是兴趣使然,亚马逊是不会为业余读者的书评付稿费的。她的写作爱好始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她在一家图书馆工作,从那时起就开始为每本新书写短评,并发表在图书馆通讯上。现在她写书评,是为了向别的读者介绍她读过的好书,特别是向读者推荐那些初出茅庐,没什么名气的小作家。
患失眠症的老太太排名第二
排名第二的玛丽·爱丽丝·豪恩(Mary Alice Horne)来自俄亥俄州,每周的读书量是13本,主要是通过当地的图书馆借阅。图书馆规定每人每次最多只能出借50本书,而她住在远郊,极不方便。不过,她的女儿也会帮她多借一些,加在一起,才能稍稍“填饱”这老妇人的胃口。去年一年,她读了675本书。在过去的12年里,她每年读的书都在600本以上。1999年最多,高达729本。豪恩说,她几乎无所不读,除了言情的(“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和科幻小说(“我从不好这一口儿”)。
这位豪恩太太爱好读书,大概出于三个原因,一是小时候母亲常读书给她听;二是因为读书可以使她摆脱孤独。豪恩说:“有些人怕一个人呆着,可我不在乎,因为我太喜欢读书了。”第三个原因,也许是多年以来的失眠症,据豪恩说,她经常睡不着,“所以只好整夜读书。”
无所不知的“阅读狂”
今年60岁,住在华盛顿的蒂摩西·迪金森(Timothy Dickinson)稍逊一筹,每周读书12本。《图书》杂志称他为“徜徉于书海之中的最见多识广的人”。他整日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从国际法到对日贸易,天文地理,无所不读,无所不晓。不过,迪金森“不光吃草”,他也喜欢“挤奶给别人喝”。这位老先生乐于以其知识助人,如今他还担任着《华盛顿月刊》(The Washington Monthly)的义务审读员。他的一位同事说:“我从未遇见过像他那样无所不知的人。”
公私兼顾的国会图书馆馆长
詹姆斯·毕灵顿(James Billington)是美国国会图书馆的馆长,管理着这座年预算超过5亿美元,有4000名员工的世界最大图书馆。此外,他还要主持评选每年的美国桂冠诗人,确定驻馆研究员,以及其他的一些评奖活动。但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毕灵顿仍能挤出时间,每周读8本书。
毕灵顿是研究俄国历史的专家,他说自己博览群书,一方面是从工作出发,确定哪些人的作品可能得奖,另一方面则全然出于自己与生俱来的读书爱好。他说,“我最爱读的书是《战争与和平》。”
读书最多的作家
畅销小说作家尼古拉斯·斯巴克斯(Nicholas Sparks)一年读125本书,成为读书最多的美国作家。中国读者不一定熟悉此君的大名,但是提起他的作品《瓶中信》(Message in a Bottle),相信会有不少知音。“我喜欢通过快意的阅读来放松。”斯巴克斯说。尽管其作品多为言情的流行小说,但他说:“我爱读经典文学,不管是‘新’经典还是‘老’经典。”
世界最快读书纪录保持者
美国人霍华德·伯格(Howard Stephen Berg)曾作为世界上读书速度最快的人,被载入1989年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他的速度是每分钟读8页书。但他并不是经常读书,也不总是读得那么快。不过,伯格说:“当我想要了解一些事情的时候,我读得真是又快又好。”
白宫里的头号书迷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赖斯以博闻强记而闻名。既然担当“顾问”之职,总要做到有问必答。据说,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也对她关于俄罗斯历史的渊博知识赞赏有加。这位28岁便当上斯坦福大学教授的女强人,从小便是个“书痴”。有报道说,在“9·11”事件发生前,赖斯女士每天都会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读书看报。她从小接受严格的古典音乐训练,对文学的品味也同样不俗。赖斯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我完全可以读俄文原版的《战争与和平》,它真的美妙非凡。”
美好人生从卸去盔甲开始
周生生
日前,被称为“世界第一畅销书”的《盔甲骑士》中文版由海峡文艺出版社黄金屋书系隆重推出。美国作家罗伯特·费舍尔(Robert Fisher)1989年推出的英文原著风行全球十余载,销量超过2500万册。此次,该书中文版在大陆出版,使它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与《小王子》比肩
探索生命本质是寓言故事永恒的主题。与其中的佼佼者、蜚声中外的《小王子》相比,《盔甲骑士》可谓毫不逊色。该书仅英文第一版就在美国销售了800万册,在英国和西班牙,该书各售出400万册,在台湾以译名《为自己出征》出版后,销量也近20万册。十几年来,《盔甲骑士》陆续被翻译为加泰罗尼亚语、汉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希腊语、希伯来语、日语等数十种语言。有评论甚至认为,就警世作用等方面而言,《盔甲骑士》比《小王子》更胜一筹。
同《小王子》一样,《盔甲骑士》讲述的故事也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位骑士因心地善良且骁勇善战而得到人们的普遍爱戴。国王赠送耀眼的盔甲以示褒奖,盔甲进而成为成功的化身。它守护骑士、杀死恶龙、拯救少女、向恶势力宣战,它也逐渐成为骑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骑士不仅陶醉于自己所取得的丰功伟绩,而且把它物化为对盔甲的迷恋。他终日盔甲在身,即使是自己的妻子朱丽叶和儿子克里斯托弗也无缘一睹他的容颜。最后,连他本人也不记得自己的本来面目了。
妻子的绝望最终唤醒了他。然而,此时的盔甲早已锈住,全国最有名的大力士铁匠也无法将其卸去。在国王的小丑乐袋的指点下,下定决心要脱掉盔甲的骑士到大森林中寻找亚瑟王的老师、神秘的魔法师默林。在默林的指导下,他历经“沉默之堡”、“知识之堡”和“志勇之堡”的种种痛苦,终于在“真理之巅”获得解脱。发自内心的泪水熔化了桎梏心灵的面具,盔甲不复存在。
与骑士同游
作为美国著名喜剧作家,罗伯特·费舍尔有多部当代经典喜剧存世。其代表作《格鲁克·马克斯》、《鲍勃·霍普》、《红色骷髅》和《露西尔·保尔》,相信许多喜剧爱好者都耳熟能详。罗伯特还与他的好友兼搭挡亚瑟·马克斯一起编写百老汇舞台剧,出自他们笔下的许多剧本最终成为好莱坞著名影片。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盔甲骑士》中何以呈现出如此丰富的想象力,作品的篇章架构又缘何严谨但不失精彩。对于一位剧作家而言,使故事情节戏剧化、人物形象具有代表性原本是基本功,而《盔甲骑士》的取胜之道决不仅在于此。罗伯特的过人之处是他借盔甲来泛指一切禁锢人类心灵,又不为人们察觉的枷锁。通过骑士的足迹来展现一个人惊觉内心的自我缺失,最终将其找回的艰苦历程。相对于芸芸众生,骑士代表的是杰出的成功者。然而,人类共有的人性弱点——孤独、愤怒和恐惧在骑士身上被集中呈现出来。似曾相识的感觉令读者无法不联想到自身,而作者角色设定的典型性和极端性又丝毫不给读者逃避的余地,伴随直面人生而来的自然是心灵的强烈震撼。
为了引领骑士卸去盔甲,罗伯特在寓言中还安排了众多的智者:小丑乐袋、魔法师默林、“沉默之堡”中的国王等等。与《小王子》中小王子在游历各个星球时遇到的懵懵懂懂的众生不同,《盔甲骑士》中的智者总会为骑士留下充满玄机的话语,与骑士同游的读者也因此感受到随棒喝而来的顿悟。如果说国王对骑士所说的“我们树起屏障保护自我,然而有一天我们却被挡在了屏障之后”一语道破了盔甲的危害的话,那么,乐袋的那句“人人皆困盔甲中,只因盔甲处处有”则更值得人们深思。虽然在《盔甲骑士》中,骑士身上有形的盔甲最终被熔化掉了,但是,存活在人们心中的无形的桎梏如何才能完全消失呢?这恐怕是《盔甲骑士》留给每一个读者需要用一生去解答的问题。(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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