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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公布245(i)申请资格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9

  美国移民局表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签证或劳工认证申请的,不管结果如何皆可以申请245(i),就地调整身份。

  移民局副局长耶兹3月9日向各分局发出指令,明确指出移民法245(i)申请资格。指令指出,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移民签证或劳工认证申请的人,不管后来是否依据I-130亲属移民,或I-140职业移民核准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过几次,也无论结果如何,只要从未提出245(i),就保留申请资格(撤销或自动放弃申请的也包括),可以随时以任何适当的方式(包括抽中移民大奖)申请245(i),交纳1000元罚款,就地调整身份。

  唯一的条件是,如果有关申请是在98年1月15日至2001年4月30日之间提交,申请人必须证明2000年12月21日当天人在美国。

  关于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备忘录规定,配偶和子女关系2001年4月30日之前就存在的,不管关系后来是否发生变化(离婚,或子女超过21岁),配偶和子女都与申请人同样有资格申请245(i);如果关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但在申请人调整身份时成立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依附申请245(i),不能独立申请;如果关系2001年4月30日以后成立,申请人调整身份时不存在的,配偶和子女不能享受245(i)条款的优待。

  专家认为,移民局9日的备忘指令是245(i)目前唯一的申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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