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8
获得了澳永久居民的大都知道,永久居民有一个所谓五年有效期的问题。不知道有多少次,前来咨询的客户都问,“不是说是永久居民吗,怎么会有五年有效期的问题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不自相矛盾。永久居民签证的有效期与非永久居民签证的有效期不同。非永久居民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不但指某一天之后不得再入澳大利亚境内,也指在澳境内签证持有人能在澳呆多久。拿学生签证为例,如果某海外学生持有的574学生签证的到期日是2005年8月15日,这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如果8月15日之后该学生在澳大利亚境外,则该学生无法用这张学生签证再回澳大利亚。二是如果该学生8月15日之后还在澳大利亚境内,并且没有延长其学生签证的有效期或申请其它签证,则从8月16日零点起,该学生就是所谓的非法非公民(Unlawful Non-citizen),俗称“黑民”。如果该学生不在8月15日后的28天内递交学生签证(或其它可申请签证),该生将无法在澳境内成功申请到学生签证,而且有离开澳大利亚后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澳学生签证的限制。而永久居民签证则不同,持永久居民签证的人如果一直呆在澳大利亚境内,则可以永远无限制地在澳住下去。那么,这个五年有效期是怎么回事呢?
这五年有效期是指到了这五年的最后一天,如果永久居民签证持有人还在澳大利亚境外,则该持证人就不能依靠该永久居民签证回到澳大利亚了。换言之,永久居民签证是一张纯粹的回程签证(Return Visa),而不是一张滞留(Stay)签证。原因其实很简单,既然成为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了,澳政府还是希望持证人在澳大利亚生活,以澳大利亚为家,并鼓励满足条件的永久居民归化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是永久居民签证持有人对住在澳大利亚没兴趣,拿到永久居民但又不在澳大利亚住。设定五年有效期的作用是要求持证人如果选择呆在海外又没有特殊理由,则最好不要呆过五年,否则就被当作主动放弃永久居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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