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重大修改细则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在加拿大移民律师和联邦法庭的压力下,加拿大移民部不得不对备受争议的2002年的技术移民计分法和合格分进行修改。这些修改对华人移民申请人尤其重要。
加拿大与2002年通过新的移民法,对技术移民计分法进行调整。合格分从旧法的70分提高至新法的75分。新法有追溯期。在此一法律下,成千上万的华人申请人失去了移民加拿大的机会。如果申请人没有加拿大文凭或工作经验,移民加拿大的机会微乎其微。
新法公布后,许多移民申请人和移民顾问大哗。加拿大移民部置之不理。一直到有五位加拿大移民律师集体为105申请人诉讼至加拿大联邦法院。联邦法院于2003年2月判定105中的移民申请人如在2002年1月1日前提出申请,移民部必需在2003年3月31日前以旧法标准评估。加拿大移民部不服判决,上诉至联邦上诉法庭。加拿大移民部同时对2002年1月1日前提出申请人的申请采用拖延至2003年3月31日以后的办法。在2003年6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发出禁止令禁止加拿大移民部拒绝评估在2002年1月1日前提出的申请。法院和加拿大律师协会明确警告加拿大移民部,申请人很有可能集体诉讼。在移民律师和法院的压力下,加拿大移民部不得不遵从。
2003年九月18日,加拿大移民部宣布加拿大技术移民合格分数由75分降为67分。新的分数适用于新的技术移民和已经提交申请还没有结果的申请人。加拿大移民部还同时宣布,遵从法庭判决,移民部将作下列改动:
(1) 在2002年1月1日前申请的申请人,在2003年3月31日至2003年6月20日被拒的申请人,和
(2) 在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20日撤消申请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申请人必需在2005年1月1日前通知移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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