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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政府福利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加拿大的政府福利是为了帮助处于困境的人士而设的。福利项目繁多。除了失业金、一般福利金、工伤赔偿金、老人福利金、残障福利金等财务援助外,还有协助求职、受训、健康护理、帮助个人的财务处理等等的非金钱援助。这里介绍的只是失业保险金外比较重要的福利。

要了解加拿大的福利,首先必须知道这是由联邦、省和市三级政府分别办理的。一定要弄清楚那些福利项目,是那一级政府所办的,才不致于茫无头绪,或者找错部门,浪费时间和精力。

联邦政府福利

联邦政府税务部提供多项税务优待,其中包括了下面几项:

·         Child Tax Benefit (儿童税务福利金)

俗称牛奶金,是协助家庭抚养18岁以下的子女而设的,照顾子女的家长,必须与子女同住。政府根据家庭收入和子女的数目、年龄与子女同住。政府根据家庭收入和子女的数目、年龄而计算,每月发给符合资格的家庭,通常是发给母亲的。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Credit(货劳税退税金)

这项退税于每年呈报入息税时申请,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即夫妇二人只可得到一份退税,退税款项每年分两次退还。

·         Old Age Security(老人保障金)

俗称老人金,高龄人士通常满65岁便可享受联邦政府计划的各种福利,老人保障金便是其中一项。年满65岁,在18岁以后在加拿大移民超过十年,则不论其资产或收入,均可获得老人保障。这是一项无需供款的福利计划,这项福利是根据你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期计算,申请需时半年。

·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收入保证金)

所 有领取老人保障金而又低收入的人士,可以获得收入保证金,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生活费、工资、失业保险金、工伤赔偿或福利等等入息,都算作你的收入。收入愈少,这项津贴愈多。如果已婚,配偶的收入亦列为计算应得金额的因素。这项福利需每年重新申请一次。政府会在每年的二、三月寄一份申请表格给你。

·         Spouse’s Allowance(配偶津贴)

18岁后,移民加国不少于十年,年在60至65岁间,而其配偶正在领取老人保障金和收入保证金皆可申请。夫妇二人的总收入必须不超过规定的数额。这一福利需每年重新申领,直至你再婚或年满65岁为止。即使配偶去世仍可获发。

·         Widowed Spouse’s Allowance(鳏寡津贴)

凡60至65岁之间的人士,在加国居住不少于10年而属于低收入者均可申请。申请时须出具配偶死亡证书、结婚证书、出生证和登陆纸。援助金额按申请人收入决定,需每年申请一次。

·         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

凡在工作期间工资被扣除这项计划的供款的人士,便可在65岁时填表申请,60至65岁而部分或全时间停止工作者,可提早申请,金额根据你历来的供款决定。自雇人士如有给这计划供款者亦可申请。

这是一个类似私人退休金的计划,但是强制性的联邦计划,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便有资格享受福利。一是供款至少已有一年;二是所从事的工作是这项计划所受保的(例如零星的非全职工作便不受保)。

·         Disability Pension(伤残退休金)

在工作期间曾给加拿大退休金计划供款的伤残人士,可申请这项福利,申请时需递交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医生证明书等。

·         Survivor’s Benefit(遗嘱退休金)

加拿大退休计划供款人的配偶及子女,可在供款人身后申请这项福利。申请时需递交公民或移民身份证件、结婚证书、工作证件、供款人残废证及殡仪馆账单。

高龄人士,也可以获得高龄税项减免,以及退休金的税项减免,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向加拿大税务部各地方办事处查询。

 

省政府福利

·         Ontario Sales Tax Credit(安省购物退税金)

这项税务福利,可在每年四月底前在报税表申请。

·         Ontario Properties Tax Credit(安省物业退税津贴)

这项税务福利,于每年四月底前在报税表上填报申请。

·         Family Benefit Allowance(家庭补助金)

省政府设立的援助,以帮助一些单身父母、伤残、高龄、低收入人士。

·         Ontario Social and Welfare Benefits(工作补助金)

这项福利,是用以鼓励正在领取家庭补助金的人士,出外工作。

·         Worker’s Compensation(工伤赔偿)

这是安省劳工赔偿局(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办理的工人福利。凡因工受伤而损失的人均可申领,申领者必须在受伤时立刻告诉雇主,由雇主填写报告书交当局办理,赔偿的最高额可为扣税后收入的百分之九十。

·         Guaranteed Annual Income System(年入息补助金)

安省政府提供的这一福利,用以使年满65岁的高龄可得起码的年入息。领取者必须也在领取联邦政府的老人保证金和入息补助金。只要你的总收入低于保证的水平,省府会自动计算后发给你,不用申请。

·         法律援助计划

安省政府设有法律援助计划,协助无法支付高昂律师费用的低收入人士诉讼。这项福利的申请人必须是安省居民。

法律援助计划主要分为两部分:

o        法律援助计划(Legal Aid),申请如获批准,可得到法律援助证书,并可从参加法律援助计划的律师名单中选择一位,代表你进行法律程序。他的服务费用由这个计划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但法律援助计划仅适用于某些案件,一般是刑事案件及家庭法案件。

o        社区法律援助处(Legal Aid Clinic),各区的这些机构由律师和区内法律工作人员组成,他们可代表你出庭,提供法律意见,但有一定的服务范围,不是每种法律服务都可免费提供。申请人的收入和资产,需不超过某一标准,也必须居住于该区。

安省法律援助处在多伦多的地址是:

375 University Ave Suite 204
查询电话:416-598-0200

市政府福利

·         General Welfare Assistance(一般福利援助金)

短期性的经济援助,下列人士可申请这项福利:

o        失业正在寻找工作

o        短期及长期残疾

o        无收入或低收入的单身父母,又要照顾自己的孩童

o        开始新工作而目前生活困难

o        正在求学或接受训练而无其它经济来源

这项福利金的多少,要视你的收入和开支状况、家庭人数及孩子的年龄而定,一般福利援助主要是助你应付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视乎你的情况,也可包括其他津贴,如子女开学、子女添置寒衣、重建家庭、初期就业、初期托儿等津贴。

除了财政援助,领取一般福利援助者也可获得其他方面的帮助,例如:

o        健康护理和每月的购药卡

o        住宿和紧急服务

o        帮助寻找可担负租金的房屋

o        帮助寻找工作

o        帮助个人策划财务

o        转介往就业、培训和教育机构

·         Special Assistance(特别援助)

如果你正在领取一般福利援助、属低收入人士,或正在领取其他福利援助(如工伤赔偿或失业金),有需要时申请特别援助,批准与否,要视援助项目的开支和你本人的负担能力而定。

·         Supplementary Assistance Program(补充援助)

如你现要接受其他政府福利,如Family Benefits(家庭补助金)、老人保障金、加拿大退休金、配偶津贴,可能有资格根据补充援助计划享受补充援助,批准与否,也要根据援助类别的开支费用和你的负担能力而决定。

特别/补充援助项目包括处方药物、眼镜、假牙和紧急牙科护理、助听器、医疗交通、义肢装备、沐浴及如厕协助设备、截骨手术用品、手术用品及伤口包扎用品、轮椅的修理服务、助行设备、丧礼和殓葬等。

·         房屋补助

低 入息人士可以申请廉租屋或租津贴,廉租房屋,遍布大多市,提供的机构主要是三个公款资助的机构:The Metropolitan Toronto Housing Authority (大多市房屋管理局)、The Metropolitan Toronto Housing Company(大多市房屋公司)和Cityhome(多伦多市房屋机构)。大多市房管局是省府机构,大多市房屋公司是大多市市府机构,而多伦多房屋机构 是多伦多市府的单位。

此外还有合作社组织提供的房屋,住客必须加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参与屋宇的管理和运作。

廉租房屋的租金,是按申请人的收入计算,一般来说,不会超过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房屋的分配,则视申请人的个别情况,如需屋之缓急、住房环境、家庭人数、收入、目前所付租金等因素而定。

分配采用的是计分法,分数愈高,愈能获得优先分配,受虐妇女不用计分,可获特别优先处理。廉租房屋的种类也颇多,有些是单睡房单位,有些是双睡房单位。政府廉租房屋的租金通常根据住客收入的变动而每年调整。

凡加拿大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公约难民,如年满18岁而其收入不超过规定数额的安省人士,均可申请政府办理的廉租房屋。

申请人寄申请表后,便得等候安排接见。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即被列入等候名单上等待分配。

高龄人士房屋亦多为上述各机构办理的,但老人的居所分为多种,主要是根据其护理的需求程度分别。有些高龄人士房屋规定,年满55岁即可申请,有些则必须年满65岁。

基本上高龄人士的房屋分别如下:

o        Senior’s Apartment(高龄人士公寓单位)住客能基本上照料自己。这些公寓单位有些混于其他公寓大楼之内,有些是住客完全是高龄人士;

o        Retirement Home(退休人士房屋)住客大体上能照料自己,但每天需要约一小时的医护照顾。这类房屋有些配备有护士每天廿四小时当值,许多这类房屋有医生定期到访;

o        Home for the Aged(老人屋)住客是没有在外独立生活的能力,个人生活和健康都需要有人照顾的人士。有些老人屋接纳年满55岁的申请人,有些规定起码60、65或70岁不等。大多市的老人屋则接纳60岁以上的高龄人士;

o        Nursing Home(护理安老院)这是个人生活和健康都需要长期照顾的高龄人士房屋。主办者主要是私营公司或教会、慈善团体、社区团体等非牟利机构。但全都获省卫生厅所发的牌照。政府主办 的高龄人士房屋的屋租,以住客的收入为衡量准则,亦采取计分制度以分配。如收入超过规定的限额,可申请以市值计算租金的房屋。非牟利机构的高龄人士房屋,其租金亦视其居住和护理设施的多寡而各有不同。

统筹高龄人士房屋事宜的是高龄人士房屋中央登记处 (Seniors Central Housing Registry)。它处理向大多市房屋管理局、大多市房屋公司、多伦多市府房屋机构,甚至合作社和非牟利组织提出的高龄人士房屋申请。欲查询详情者,请致电:416-392-6111。此外大多市还备有伤残人士设施的房屋,适合伤残人士住。填妥申请表后也得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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