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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亲属加分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加分。

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子女、配偶或普通法婚姻的配偶。

Relationship             关系
Mother or father        父母
Daughter or son            子女
Sister or brother        兄弟姐妹
Grandmother or grandfather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Granddaughter or grandson    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孙女
Niece or nephew            自己还有配偶兄弟姐妹的子女
Aunt or uncle            自己还有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

关键点:
需要证明亲属居住在加拿大,并且有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果亲属是加拿大公民的,提供加拿大护照(有照片和个人信息那页)的复印件
如果亲属是永久居民的,IMM1000/枫叶卡的复印件
1. 亲属确实在加拿大生活的证明。
- 你亲属的落地记录(IMM1000)/永久居民签证, 永久居民卡或加拿大公民身份证明/卡;
- 你亲属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明- 你亲属的雇佣信,他/她最近的收入评估或税单(T4 slips),或他/她在加拿大的租房合同/财产所有权证明.
”最近“一般表示使馆要求你提供材料的半年内。
2. 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是直系亲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一般情况是:
- 你亲属的出生证明,一般是出生公证;(原件)
- 你的出生证明,一般是出生公证;(原件,已在申请材料中)
- 相应人的出生证明,一般是出生公证;(原件)

出生证明可以证明申请者(或申请者的配偶)和其亲属的直系亲属关系。
如果你的兄弟姐妹在加,需要提供你的出生证明(原件,申请材料中已有)和你在加兄弟姐妹的出生证明。因为出生公证上有父母的姓名,可以证明你们是兄弟姐妹关系。
如果你的姨妈在加,需要提供你母亲的出生公证和你姨妈的出生公证(证明她们有共同的父母亲),还有你本人的出生公证,证明你与母亲的关系。
如果你的叔叔在加,需要提供你父亲的出生公证和你叔叔的出生公证(证明她们有共同的父母亲),还有你本人的出生公证,证明你与父亲的关系。
其他关系类推,VO可以通过提供的出生公证类推亲属关系。

例外情况是:
如果证明的是祖(外祖)父母关系可以不提供祖(外祖)父母的出生公证,而需要提供父母的相应出生公证。
如果是配偶或common-law partner提供相应的婚姻证明材料,例如结婚公证。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