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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法9月大变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加拿大联邦政府日前宣布,将于9月2日实施修订后的《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该议案修改的内容涉及9条14款,将对加拿大的省提名项目(PNPs),包括爱德华王子岛(PEI)、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诺瓦斯高莎省(Nova Scotia)项目等产生重大影响。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将不受影响。

 

  据《京华时报》报道,新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要亲自到被提名的省份对自己的企业进行成功地管理和经营,不能通过金融机构来管理自己的投资,也不能参加专门为移民而设立的被动投资计划,更不能参加含有担保归还投资性质的投资计划。

 

  修改的主要条款为:

 

  1、如果被提名人有以下情况,将不会被收受为合格的申请人:该外国人的提名是基于该外国人资金的规定;或该外国人有意参与或已参与了与移民相关联的投资计划,该策略或计划的目的之一是加速移民加拿大;或该策略或计划的推动者的目的之一是集资;或有关该策略或计划所签署的协议或操作之首要目的是利用法规之相关条款而获取身份或特免权。

 

  2、申请人提供的投资必须到提名的省份里,而不能投资到仅仅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的项目上(如利息、分红和资本收益等);申请人投资到已有企业或将成立的企业,必须满足:1)申请人持有33.33%或以上的股份,或者拥有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价值不低于一百万加币;2)申请人将在提名其的省份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管理;3)申请人在企业的投资条件不包括回赎权。

 

  3、申请人必须到所提名的省份向CIC的移民官展示他们的永久居民签证,以鼓励申请人居住在提名他们的省份。

 

  加拿大政府通过此次新政,提高了投资移民的投资额度,以应对通货膨胀和申请人数的增加。9月2日以后,在新政策实施的省份,以低于一百万的投资获得全家无条件永久身份的投资移民政策将成为历史。同时,加拿大政府将加大对联邦移民局的预算及投入,加速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审理速度,这将有利于降低实物成本和各项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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