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分数的详细解释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为得到相关的分数,您必须要有一个在加拿大持久性工作的邀请函,且要能够或可能接受并完成这项工作。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您在加拿大使用临时工作许可证至少已工作一年,并且:a)您的临时工作许可证由HRDC批准,包括部门的批准;b)您当前正在该雇佣岗位上工作;c)工作许可证从您申请之日起至少还能保持12个月的有效期;d)您的雇主已发工作邀请函:如果签发了永久居住签证他可能会雇佣您。
2.您在加拿大使用临时工作许可证至少已工作一年,并且:a)根据国际公约(如:NAFTA, GATS),或者受益于加拿大的条文规定(如公司内调任),您的临时工作许可证得到HRDC的豁免;b)您当前正在该雇佣岗位上工作;c)工作许可证从您申请之日起至少还能保持12个月的有效期;d)您的雇主已发了工作邀请函:如果签发了永久居住签证他可能会雇佣您。
3.在得到永久居住签证之前,您不打算在加拿大工作,并且未持有临时工作许可证;a)您的雇主已发了工作邀请函:如果签发了永久居住签证他可能会雇佣您;b)您的工作邀请函已得到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DC)的批准。您自己不能向HRDC申请,您潜在的雇主必须替您申请。
雇主应做雇主必须把工作邀请函的详细资料递交给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职责说明、薪酬和工作条件、基本资格陈述、申请人所需的注册或许可证书、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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