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金简介及计算方法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儿童福利金是一种按月支付之免税福利金,以作资助供养未满十八岁之儿童。谁可获得这项福利金?
我们支付这项福利金给那位负责照顾孩童之监护人,一般是母亲。但是,其他如父亲、祖父母或监护人亦可。 如要符合资格取得这项福利金,阁下必须要与此孩童同住及作为有收入的加拿大居民,此外,你或你的配偶必须符合以下事项:
·加拿大公民
·符合移民资格之永久居民(或合法移民)
·加拿大旅客或在未申请此项福利金前已获准留加十八个月者
·公约难民如阁下并非加拿大公民,必须要出示以下之文件(正本或已证明之副本)
请出示有效之证明以示阁下在加拿大之状况,例如
—移民的入境记录
—旅客记录
—有效雇主雇佣文件
—有效学生签证
—合法居留之许可证
—合法延期居留之许可证;或从移民及难民公会发出之有效信件;及原先进入加拿大境内日期之证明
如何计算此项儿童福利金
儿童福利金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报税资料和拥有儿童的数量,年龄,居住省份,家庭净收入等计算的。包括以下部分:
基本福利BASIC BENEFIT:
-- 18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1,020即每月85元加币(Alberta 除外)
-- 第三个儿童另加补助每年$75即每月多6.25元加币
-- 7岁以下儿童另加补助每年$213即每月多17.75元加币。此补助在你或你的配偶于报税中如有抵扣托儿费,则扣减25%
-- 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一儿童者,金额减少$1,020元的2.5%
-- 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5,921元,有两个以上儿童者,金额减少5% 注:ALBERTA的基本福利
-- 7岁以下每年$935
-- 7-11岁每年$1,004
-- 12-15岁每年$1,133
-- 16-17岁每年$1,205附加福利补助 NATIOAL CHILD BENEFIT SUPPLEMENT:
-- 一个儿童的家庭每年$605。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12.1%
-- 两个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0.2%
-- 三个或以上儿童的家庭每年$1,010支付给前两个儿童,第三个儿童以上每位另增
加每年$330。如家庭年净收入超过$20,921元,此额减26.8%注:如果你接受社会福利补助,此计划NCBS可能会影响你的其他补助,有些省份将NCBS作为社会福利补助的一部分来计算。
福利金包括:
·给每个未满十八岁儿童之基本金额
·给第三个或以上之每多一个儿童之辅助
·给每个未满七岁儿童之辅助,及
·给低收入家庭之辅助
加拿大税务局已减少资助那些较高收入的家庭而转向直接资助一些最需要帮助的家庭。<p><b>谁是配偶对儿童福利金之目的?</b><p>
申请之配偶必须是合法结婚之配偶或同居配偶,同居配偶必须是同住的异性及同居关系,及:<br>
·必须是申请儿童之直属父母或合法领养之监护人;或<br>
·阁下必须与配偶同住最少连续十二个月或以前已同住最少连续十二个月(当阁下计算连续十二个月时,当中不能有90天与配偶分开)<p><b>
如与配偶分离会如何?</b><p>如基于关系破裂而使你和你的配偶分居或分离最少已90天,你们的分离会被考虑的。<br>
如阁下与配偶分离少于90天,你必须根据申请表中B部分而出示一些配偶之资料。<p><b>什么时候申请这儿童福利金?</b><p>
阁下应于以下情况后尽快完成申请:<br>
·儿童于出生后<br>
·领养之儿童到埠后;或<br>
·当儿童开始与阁下同住或阁下已正式成为合法监护人<p><b>
如儿童出生于加拿大境外,阁下必须要出示一份以下所列文件以作出生证明(正本或已证明之副本):</b><p>·出生或洗礼证书<br>
·加拿大公民及加拿大移民之记录,或<br>
·护照<br>
如阁下之申请已符合一切条件,阁下将会在申请后一个月便收到此福利金,如阁下之申请延迟了,我们亦会补发回从阁下符合申请资格那天起的福利金,但是,我们只能补发回最多十一个月之福利金。<p>
<b>为何要以入息税之退税而取得这儿童福利金?</b><p>
基于阁下与配偶已呈报税务资料,我们便能计算阁下福利金之金额。如阁下与配偶于去年并不是加拿大立税之居民,阁下必须服从入息声明事项中所限制。阁下一年内于加拿大境外全年所赚取总收入亦需一同报上。如阁下一年内只在加拿大境内住上部分日子,阁下也要同样将收入报上。<p>
<b>福利金之终止</b><p>福利金之支付会从孩童满十八岁生日后之那一个月起而自动终止;<p>
按照税务局条例,阁下之家庭状况如有以下之改变,亦会被停发这福利金:<p>·如阁下已不再是接受此福利金孩童之监护人<br>
·如阁下即将不与接受此福利金孩童同住<br>
·如阁下与配偶即将不是加拿大居民;或<br>
·孩童已死亡<p><b>正本文件</b><p>
我们会退回阁下出示的一切正本文件,如阁下的文件是已证明之副本,我们是可以接受的。而一切税务局办事处都有免费为阁下副本发出证明之服务。<p>
<b>如阁下不能使用此项服务,下列人士亦可为阁下文件发出证明书。</b><p>·地方法官<br>
·大使馆人员,领事馆高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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