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移民成功案例解析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打开众多中文报纸的移民分类广告,会看到大部分都是关于7月1日之后移民政策改变的内容,其中尤以139类别被取消、以496临居签证和883永居签证取而代之的话题为主。今天我们想着重谈一下配偶移民的问题上,因为从今年初到现在我们已成功办理了好几宗案例,并总结出一些办案的要点。
所谓配偶移民,是指以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配偶身份、预期配偶(未婚夫或未婚妻)或互相依赖的关系身份来办理移民。此类移民的申请者必须同担保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有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如果以结婚关系申请,则双方之前需有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记录;如果以同居关系为基础申请,此关系必须在申请之前已经维持了至少12个月。如果以预期配偶身份(未婚夫妻形式)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同时已同担保人定婚,并且计划来澳注册结婚。以相互关系申请时,申请者必须不小于18周岁,并同担保人有相互依赖的关系(这里所指的关系主要为夫妻关系、同居关系等)。
根据以往成功的案例,我们总结出以下两点经验分享给大家:
1. 夫妻关系、配偶同居关系时间的长短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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