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TRA工作经验的要求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是澳洲移民部指定的专为厨师、 点心师、 美发师等众多实用技术人才移民澳洲做技能评估的专门机构。从2003以来, 由于澳洲技术移民政策不断变化, 申请厨师, 点心师,美发师等技能类评估的海外学生不断增多, TRA也在不断调整它的评估标准。
2005年5月, TRA出台了新的规定,新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所有利用澳洲实用技能课程递交的移民技能评估申请,都必须同时提供已完成不少於900小时与此技能直接相关的工作经验的证据。此规定并适用于2005年2月1日以后注册此类课程的学生。 内容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1.此直接相关的工作经验应是在学校以外获得。也就是说,它并非课堂教学。此工作经验必须是在具备相关资格的人员指导下获得且包含了澳洲从事该职业人员的一系列责任。
2.此工作经验应能体现出申请者一定的技能水准。
3.鉴於许多学校同时设有营业场所 (如发廊等),以便於学生在实际的工作环境实习。学生在此类场所工作时间也有可能算到900小时工作内。TRA将在评估时视证据而定。
4.TRA对工作经验是否带薪并无特别要求,但要求所有工作经验都必须有证据证明,这些证据通常包括雇主证明,工资单及交税证明等。
5.900小时工作经验可以包括学生学习前,学习过程中或学习后的工作经验。
6.申请人在澳洲境内或海外的工作经验都可被TRA认可。
与大学课程比较起来,厨师、 点心师、美发师等实用技能课程具有学费低, 学时短, 难度较低等特点。 所以虽然TRA 增加了900小时工作经验的要求, 报读此类课程的海外学生仍是有增无减。同时, 已有大批完成学业和 900小时工作经验的毕业生递交了评估申请,相当一部分已顺利获得澳洲永久居民身份。 可是, 我们也注意到开始有一部分申请人的TRA 申请被拒, 其中的原因有提供假的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书写不当等。 随着TRA不断收紧评估标准。实用技能类毕业生的技能评估难度正不断提高, 而越来越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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