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加成首页 >> 留学服务首页 >> 留学加拿大 >> 加拿大海外生活 >> 我的爱人在加拿大(5)

我的爱人在加拿大(5)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4

  那个日本同学不太合群。老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很有礼貌。和人说话的时候经常笑容满面,还经常鞠个躬。日本人说英语的口音非常的重。有时候我都分不出他是在讲英文还是日本语。一次我看到他对着小李叽哩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走后我对小李说你还行啊,没想到你还能听懂日文呢。这次小李没有像通常的那样顺杆往上爬地再把自己夸一通。他没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了一句,”我琢磨着他刚才说的应该是英文吧。“ 日本同学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向大家介绍了他的理想。 他想当个推理小说作家。 从外表看他没有40也有30多了. 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有一种梦想. 我听了真的是很佩服. 不过后来他又介绍说他现在的职业是老师。在多伦多教日本人英语。我和小李更是佩服地眼冒金星, 又双双瘫坐在了座位上。

  Presentation其实就是到台前给大家讲故事。题材不限,爱讲啥就讲啥。唯一要求是要用英文。当然关于宗教种族性取向之类的问题还是少触及的好. 英文里管这叫”Taboo”, 类似中文的禁忌. 做Presentation非常能看出一些民族性格来。比如韩国人普遍严谨认真。他们的Presentation都准备得非常充分。还要根据内容自己做幻灯片。有的还拿来实物具体演示给大家看。一个叫Sun的韩国同学做的Presentation是关于韩国传统服饰的。他把他和老婆结婚时穿的服装都拿到了教室了。好几大盒子的衣服。非常好看,面料也很讲究。衣服看上去很复杂,估计穿起来要费很大的功夫了。后来我又琢磨,新婚之夜要脱掉这么复杂的衣服也应该是很费劲的吧。Sun后来和我一起上了好几个学期的课。我们经常坐在一起。不过交流不多. 他上课喜欢带个保温杯。里面不是茶,是他老婆给他煮的汤。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喝汤。盖子一打开的时候,满教室肉汤的味道,还带有蒜香。最后一个学期, Sun对我说下学期他不在这上课了。他要到200多公里外的Kingston校区去了。因为他已经正式报读了高儿夫球场管理维护这个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一个专业。不过我很佩服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不怕放弃刚刚熟悉的多伦多生活。相比之下,在中国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三个专业:男的 Computer,女的Accounting,不想搞专业的就读个MBA。

  和韩国人的认真相比,我们中国人就显得懒了点。一般都找篇现成的文章背下来, 然后上台给大家朗诵一遍. 小李从国内带来了一本英文版的中国旅游手册。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是我们班中国同学做Presentation的主题了。小李深情地朗诵了“我的家在长城边,万里长城长啊长。。。” 还有个同学咽着口水说道“猪头肉是深受中国人民喜欢的食物。。。” 惊昏听众若干。我说的内容不像他们那么俗,我说“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字也有很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的起源和特点。。。” 在坐的同学们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人挺低调的,本来没打算显得这么有文化。做Presentation的次序是老师订的。每堂课1-2个人。到学期末正好全部结束。我被排在了学期末。在此之前我的中国同学已经把这本旅游手册里吃的玩的都给同学们介绍过了, 轮到我的时候就只能从事传播中华文化这么神圣的工作了. 文化使者当起来不容易. 这篇文章我足足花了两天两夜才背了下来.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高于初中语文水平的文化书了。特别是近几年,我一般只专注于生理学方面的书籍。比如像“今夜,我高潮了10次”之类的。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 读这第一个学期的时候我还没有车. 于是就下了班后挤公车去上课. 下课后再踩着雪回家. 到家都很晚了. 但这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我和小李还有肖泽也成为了好朋友, 以后也一直一起玩. 以后的学期里, 也没有人像那个中年非洲女同学那样问那么点低级问题了. 相反你问个问题人家恨不得替老师回答你. 后来想想那个女同学挺可爱的. 上课的时候也少了那份轻松, 特别是读写作课的时候, 因为这只是很多有专业的同学众多科目中的一门, 而且是很不受欢迎的一门. 就如我们很多人以前不喜欢上语文课和写作文一样。

  小李的老婆那时还在读书. 读计算机硕士. 其实她在国内的时候已经读过了硕士了. 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读博士, 所以又读了一遍硕士. 和国内的情况有点不同, 这里的博士是真的做学问, 非常难读, 据说再聪明的人没有5年时间是读不出来的. 而且读完以后的的就业市场相当小. 基本就是大学和研究机构. 花那么多精力时间读出来了, 找工作的时候也没啥帮助. 所以人们轻易是不走读博这条路的. 这一点也是加拿大移民和在美国的同胞的区别之一. 在美国的同胞当初基本是拿了学生签证去的美国. 上大学的时候就是托福, GRE等等一路考下来. 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就乘上飞机, 从中国的校园走向美国的校园. 年轻力壮又心无旁念, 到30多岁的时候博士也读完了. 而很多加拿大移民托儿带口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 年纪已经不轻了. 他们最需要的是工作, 而不是学位. 所以很多中国的博士到了加拿大后, 会倒回去再到College去读一个找工作容易的证书比如计算机. 有时候哪怕是一张本地的结业证书也比中国的博士学位更容易找到工作。

  我和小李肖泽经常一起喝酒, 一起踢球. 也一起去看脱衣舞. 他们两个脱衣舞厅比我去得多. 有时候还会讨论哪家舞厅的妞跳得更有艺术性. 听了这种讨论, 我的结论就是这两个家伙的脑袋被麻雀啄了一口. 因为他们居然要到脱衣舞厅里去追寻艺术. 有一次我们3个人正看着, 小李的手机突响. 他老婆让他送她到一个朋友家去. 肖泽正好对那个地区熟. 所以小李拉着肖泽开了我的车就走了. 我们因为嫌停车麻烦, 开了一辆车去的. 我于是一个人在那里欣赏人体艺术. 这一看就是3个多小时. 那天的脱衣舞女也不多. 就那么几个在跳. 再漂亮的躯体这么盯着看3个多小时也有点吃不消了. 而且又不让我摸. 我人困体乏, 浑身冒火, 是欲火还是怒火我也分不清. 反正烧得我口渴. 我于是喝了很多的啤酒. 最后我还一咬牙一跺脚多花了几十刀让一个舞女给我来了几个Lap Dance. 晕晕乎乎中, 我终于看到了这两个家伙. 我像井冈山人民看到毛委员一样激动. 拎起一个啤酒瓶子就扑了过去. 那天我几乎就醉了. 脱衣舞厅里喝醉酒是件很无聊的事, 喝酒应该到酒吧里去, 而不是舞厅. 舞厅里的啤酒又不像国内的火锅店那样是免费的。

  后来小李去了大西洋边的Halifax去读硕士. 去上学前他做了件事情. 他带着老婆开车环游了一下加拿大. 看着他那辆破车. 我是佩服得很. 多伦多附近还好点. 加拿大很多地方是几百里内没啥人影的. 万一车子有点问题确实是很危险的事情. 一个多月后他们精神焕发地回到了多伦多, 还拍了很多照片. 后遗症就是以后不能听到肯德鸡麦当劳之类的名字, 一听到就直奔厕所, 洗礼哗啦吐一通. 他说那一个多月他基本就靠这充饥了, 实在是吃伤掉了. 最后一次和小李他们聚在一起是他放假回多伦多的时候. 那天是在肖泽的家里, 小李夫妻, 肖泽还有我. 肖泽一个人租了一个house的一楼. 那天外面的雪下得很大, 将整个城市包裹得像个童话世界. 我们坐在一扇落地大窗前, 一边看雪景一边喝酒聊天. 我们喝了很多酒, 把肖泽那瓶压箱底的红酒也翻出来喝掉了. 喝得高兴了肖泽还要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 诉说他有多想她, 还有他在这里有多洁身自好. 自己说了还不过瘾, 还要让我们说. 说肖泽有多好, 有多想她, 有多纯洁…打完电话后, 我和小李同时冲向厕所, 吐得一塌糊涂, 差点把马桶都堵了. 小李吐完后脸色惨白得说:肖泽这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 比肯德鸡都厉害。

  那之后没有多久, 肖泽就因为家里有事回到了国内, 再也没有回来. 小李毕业后也很快在北京找了份工作, 和老婆一起回流了. 就像小李和肖泽一样, 有的朋友回了国, 还有的朋友入了籍后南下去了美国, 或者在其它城市找到了工作搬家了, 剩下的也忙着生儿育女, 生完老大生老二, 很少时间能在一起了. 几年时间里, 朋友们来了, 带来了欢乐. 朋友们又走了, 留下了孤独. 欢乐越来越少, 孤独却越来越多. 我从不愿意承认我的孤独, 因为我一直认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承认自己很孤独是件很没面子的事. 人孤独了就会想很多. 一个人想得太多了就很累. 累得说话乏味, 一本正经. 就如我现在说话的样子. 所以, 我的结论就是, 不管承认不承认, 面对孤独是每个移民都无法逃避的课程。

  老董一家是我在加拿大认识得最早, 也是交往得最久的朋友. 他们是我刚到加拿大的时候的roommate. 从我到加拿大那年到目前为止的每个圣诞节都是和他们一起度过的. 我很敬重他们, 凌玲也是. 所以老董家也是她唯一愿意陪我一起去的地方。

  老董年近40了. 通过在加拿大这几年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干, 渐渐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 最近又通过朋友介绍, 换了份很不错的工作. 说到找工作, 在加拿大找工作如果有朋友介绍的话, 那会容易很多. 在国内时我们经常说”关系”, 其实在加拿大也需要”关系”, 这里叫”Networking”. 不仅仅是需要, 而且非常重要. 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 首先做的是给全体员工发一个Email, 说公司目前正在招聘什么什么职位, 欢迎介绍朋友来公司工作. 只有当公司内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的时候, 他们才会利用报纸中介等途径招聘. 所以说, 在加拿大相当一部分的就业机会公开发布前就已经被内部”关系”消化掉了. 这种做法能够行得通的前提就是”信用”的存在. 你的朋友在他的老板面前介绍你的时候, 他已经把自己的个人信用压在了你的身上. 这样最起码保证了一个人不会介绍他患恐高症的朋友去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 这种做法听上去很不错. 但是对新移民来说真是太难了. 因为当我们扛着几个大箱子风尘仆仆来到加拿大的时候, 我们的Networking和信用记录都是0. 对很多的移民来说, 把很多这样的”0”变正变大的过程也就是他们的移民史, 甚至是心酸血泪史。

  小梅是老董的太太. 长得娇小玲珑非常秀气. 不过在她身上我结结实实地体会到了妇女半边天身上那巨大的潜能. 有一段时间, 小梅同时打两份工. 她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收银员的同时, 还帮一个公司做电脑维护. 同时她还到College里去读了个Accounting专业. 回到家里还要教育女儿贝贝. 看着她这么干, 我当时的感觉就两个字, 崇拜. 每次见了她我就夸她, “花木兰转世, 王铁人重生, 穆桂英投胎, 移民中的楷模, 中国妇女的骄傲…” 一开始小梅听了还挺高兴. 到后面她笑不动了, 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发青. 最后她不得不把学停了, 把收银员的工作也辞了. 老董和我听了她的决定后都一致同意. 说她早该这么干了. 花木兰再怎么厉害, 毕竟也翘了好几百年了. 咱凡人还是别向她看齐了, 弄不好真的就劳累过度, 随她而去了 老董挺好学的. 但是他在国内的时候忘了学一样东西. 做饭. 作为独身女儿的小梅更是连做饭的概念都没有. 他们的女儿贝贝也是一直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带着, 直到出国. 贝贝还容易对付, 因为小孩子好像普遍很喜欢吃Pizza之类的食品. 但是老董和小梅的中国胃可经不住天天这么吃. 于是小梅就承担起了他们家做饭的任务. 看小梅烧饭就像看恐怖片. 一会儿被熏着了流眼泪了, 一会儿被呛着了流鼻涕了, 一会被烫着了哭了, 一会儿又被刀割了流血了, 还有更恐怖的是油锅着了房子要起火了…每次看到一半我总是落荒而逃, 再看下去轻生的念头都有了. 从老董他们身上我论证了人的消化系统有多大的潜能. 他们每天吃什么菜旁人是看不出来的. 估计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 反正桌子上那几盘菜看上去都一个样, 黑乎乎的一团. 他们就这么吃着也没吃瘦了, 反而还胖了. 这真是让我对咱们人类的肠胃功能佩服了一翻. 所以后来凌玲老嘲笑我自理能力差, 说如果她不给我做饭我就会饿死的时候, 我非常地不同意. 看了老董他们的活例后, 我坚定地相信一个人要被饿死是件多么困难的事. 当然我可以被饿瘦了, 因为我有时候每天只能吃1顿. 我也可以被饿胖了, 因为有时候我饥饿难忍之下, 吞噬了大量的Junk Food. 经过几年的磨练, 现在小梅的厨艺大进. 最起码到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我能分得清往嘴里塞的食物属于哪一个物种了. 这一点很重要, 我是个食肉狂人, 一般只吃肉不吃蔬菜. 如果一顿饭下来我总是错误地把一块块看上去像红烧肉的蔬菜放进嘴里话, 我会很饿的。

  刚来的那会儿, 老董他们老说怕孩子跟着他们会吃苦, 还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好点. 所以想等贝贝看到了第一场雪后就把她送回国内去, 因为孩子从小没有看到过真正的雪. 不过现在贝贝差不多都成了滑雪高手了还没被送回国内, 因为他们实在舍不得. 他们说, 再苦的日子, 只要能一家人呆在一起也不觉得什么了。

  第一个圣诞节到来前老董他们搬到了另一个house. 那年圣诞节期间他们的房东正好一家都去美国玩. 所以, 圣诞节那天晚上整个房子就只剩下老董一家和我.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样静静地吃过饭了. 没有房东, 也没有其他的房客. 没有孩子的喧闹, 也没有厨房里等着烧饭队伍. 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们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我想从那次以后, 小梅坚定了要有个自己的家的念头. 这么多年来他们省吃俭用, 也没有回国探过亲. 不久以前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house, 一幢不出租的house。

  后来老董他们又在Apartment租了一个两室一厅. 为了节省开支, 他们和另一对夫妇小宋小杨一起share这套两室一厅. 于是好几个圣诞节都是我和他们两家一起度过的. 后来又加入了凌玲. 圣诞节只是一个宗教节日. 在加拿大很多种族的人并不过圣诞节, 他们有自己的节日, 而且很多节日也是在年底这个时候. 所以很多情况下, 对不熟悉的人我们说”Happy Holidays”, 而不是”Merry Christmas”. 出国这几年一直没有过春节. 因为春节的时候白天还要照常上班. 就算请假在家, 也没有气氛, 反而显得更孤单. 过节其实过的就是一种气氛. 所以我们一般都在圣诞夜聚在一起, 因为那时候外面很有节日气氛, 大家也都有空, 而且顺带把元旦也一起庆祝掉了. 记得有一年的圣诞晚上, 酒足饭饱后, 有人提了个建议去湖边看看(我这几年总想回忆起提出这个建议的天才, 一直未果. 问他们也没有人承认), 其他人居然也都答应了. 我没有答应, 因为我虽然喝了很多酒, 但还尚存有一丝理智. 那天外面的温度是零下40度. 反正答应不答应也没有用了, 我也喝多了反抗不动, 就这样被他们横拉竖扯像个行李包一样地塞进了车子里, 拉到了湖边. 湖面漆黑一片, 什么都看不到. 而且阴风阵阵, 吹得人都站不住. 没过几分钟, 刚才还兴致勃勃的一帮人就受不了了, 连忙撤退. 临走前我们几个男的因为啤酒喝多了, 还每人找了颗树撒了泡尿, 差点冻成东方不败. 我的经验就是, 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之一就是: 吃饱饭没事干在零下40度的晚上去湖边看风景. 比去湖边看风景更愚蠢的行为就是还要在那里拉开裤子撒尿。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