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五十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地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老公!哼,你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于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我说,你不要哭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的。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张其馨只是哭得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让他对我负责好了!”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张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说不定你还能去个更好一点的学校。”
“我想去旧金山,”其馨说,“我这就联系学校。”
搁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睡意全无。我打开录音机的小喇叭,开始放歌。那天放的,是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张信哲近乎完美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不知为什么,好听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说:“杜政平今天打电话来你怎么不接?”
“烦死了,几天一个电话,又没什么话说。”
她转过头来,“你对他很不好噢。”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你却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的男人都冷酷无情。”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我突然想起张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张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我觉得她很可怜,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是杜政平。他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得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呢。你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我白她一眼,突然想起程明浩。杜政平几天一个电话,他却没有音信。难道,他的“希望”,只是客套?
第二天上完课,我给程明浩发了个电子邮件。我说有个同学打算申请旧金山加大化学系,请他帮忙打听一下春季入学有无拿奖学金的可能。我很高兴张其馨的事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虽然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一个电子邮件,却依然暗暗盼望他打电话来。我想听听他的声音。
在按下“发送”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于在邮件最后加上一句“你好吗?”想了想,又改成“一切好吗?”
第二天,程明浩打电话过来,他说:“我们学校没有化学系。还有,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热起来。我庆幸自己找了一个好借口,却没去想想它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地替张其馨撒了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他的声音很温和,顿了一下,问:“关璐,你好吗?”
“好。”我一直等他问这句话,他问了,我却只说得出一个“好”字。我的气呵在话筒上,热热的。
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很凉。”
“凉?现在不是夏天吗?”我问。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我脱口而出,“瞎说。”
“这可是马克·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我很惊讶。
“就是这样的。下午一到五点,风就吹得人浑身发抖。”
“马克·吐温当时大概在失恋吧。”我说。
“你怎么知道?”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再凉,也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觉得夏天像冬天。”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很有意思。”
“我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两个年份里,也就是一八三五年和一九一〇年,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彗星!”他立刻叫了起来。
“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彗星回归,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我对星星月亮没兴趣。不过想想真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又会回来,那时候再看好了。”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说的不是“六十四年”,而是“六十四天”。
“再过六十四年?我都八十五岁了,”我笑了起来,“我能活那么久吗?”
“我还比你大一岁呢,我们肯定能活那么久的,”他话里的“我们”给了我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黏黏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散发出刺鼻的味道,路边闪过一棵棵形状各异、比人还高的巨型仙人掌。
郑滢一边擦汗一边抱怨,“这鬼地方怎么热成这样?”
“旧金山就很凉快。”
“关旧金山什么事?”
“八六年你看见哈雷彗星了吗?”
她摇摇头,“没看见,也不想看。那时候很多人瞎说世界末日快到了,我当时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没收到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夭折了。”
“他叫什么名字?”
“忘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恶心?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
“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世界末日来临,我会一个人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地死。”
“为什么?”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我永远跟不上。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狠狠地蹬一下车,叹口气,“我要是一直跟着‘亨特’,世界末日就真的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系副主任起的外号,因为他长得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警匪片《神探亨特》里面的“亨特”,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这位教授由于两样本事远近闻名: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于压榨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告示:“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他还叫所有学生把课程时间表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查勤,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
相比之下,我那位长得像汤姆·汉克斯的导师仁慈许多,只是布置工作,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再这样下去,我也要转学。”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在旧金山机场的合照,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
程明浩正在感冒,说起话来像拉风箱。
我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两年内不会感冒的吗?”
他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讲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希望等到冬天,我已经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再仔细看那张照片,发现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其他人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我把那张照片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后,他打电话来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其实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那样会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一米五八,如此算来,和他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五厘米的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的身高,至少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一个同学告诉我,有个网站叫www.mapquest.com,可以查两个地方之间的距离。我第一次上那个网站,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目的地”那一栏填上了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显示出来,我的城市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看不出,地图上那么短短一条,远得这么离谱。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才会去在意同他之间的距离——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忙着对付亨特的工作;其馨一心一意地办转学;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地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等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要了我两个多月工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围巾,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无数眼球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于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两个月后,张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一所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不过,旧金山的机场在郊区,还没找到人接我。”
我灵机一动,“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我知道张其馨脸皮薄,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张其馨很高兴,郑滢却从她房间里探出头来跟我做鬼脸。
“难怪你看不上杜政平,原来你心里已经装不下他了。”
“关他什么事?”我的脸“腾”地红了。
“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月经周期一样,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地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说:“你喜欢他,就早点跟他敲定。”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我有点难为情。
“你喜欢他就够了,敲。”
杜政平还是几天一个电话,这一次,他劈头盖脸地问:“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我说:“当然是银灰,看不厌。”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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