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号码里好像有3、 5、 7、和4这几个数字,可是其他的呢?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无谓地思索着如何把几个模糊的数字拼成一个电话号码。
最后我放弃了,想不出就算了。谈一场恋爱,连人家的手机号码都不知道,散了,也就散了吧。
月亮快落下去的时候,我想得头昏脑涨,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脑海里闪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跟程明浩分手的时候,我狠狠地在他手上咬了一口的情景。配合这个画面的是一个奇怪的念头:那只小笼包子烫得我满嘴起泡,可他自己大概也被咬得很痛吧?
“九一一”事件发生那天,我在公司里一边隔着走道看电视一边给杜政平打电话。他公司的电话打不通,我找出他很久以前的一封电子邮件,照上面的号码拨到家里,也没人接。我很替他担心,留了好几次言请他听到就给我回电。
晚上五点多钟,杜政平打来电话,说他没事,“曼哈顿地铁停开,我一路走回来的,走了大半天。”他听上去很疲倦。
我心里一块石头落到地上,“真可怕。”
“是啊,很可怕。谢谢你打电话来。”
我们讲了一会儿白天的情况,最后我说:“你好好休息。”
没多久,铃声再响,还是杜政平。他说:“我把你的留言一个个又重新听了一遍,关璐,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对不对?”
我想了想,说:“我一直都把你当好朋友的,好朋友,当然要关心。”
和他通完电话,我打开电视机,当时大概全美国都在看电视,每个台都播放着世贸双塔画面,满天的烟尘,呼啸的警车,瞬间崩塌的建筑,尖叫流泪的人群,隔着几千里路,依然可以明明确确地感受到空气里弥漫着的惊恐和绝望。舆论推测漫天飞,其中一种是说不能排除其他城市的知名建筑物也会成为袭击的目标,讲得很吓人。我立刻跳起来打开电脑,从搜索引擎上找到明尼阿普勒斯的城市网站,看了半天,并没发现什么特别知名的建筑,心里才定下来,随后觉得这样的担心有点可笑,因为,我自己就生活在一个显眼得多的城市里。
这时,电话又响。我心不在焉地拎起来,才“喂”一声,心马上吊到了嗓子眼。
程明浩在那边问:“旧金山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
“那就好。电视上说旧金山也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的下一个目标,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他顿了一下,“所以,这几天你不要到金门大桥附近去,海湾大桥也不要去,也不要去金融区,那里房子太多,一旦出事很危险。对了,还有,下班以后不要一个人留在公司里……”他像叮嘱小孩一样左一个“不要”右一个“不要”。
我的心像一片茶叶,被他的话泡软,舒展开来,缓缓地荡漾起来。终于,我打断他的“不要”,“我有点想你。”我的声音很轻,但他肯定听见了,因为电话那头骤然鸦雀无声。
他沉默了一会儿,却好像没听见我那句话,文不对题地说:“你自己要当心。”
我紧咬着嘴唇,手里一片饼干捏成了碎片。我已经扯了白旗,而且把台阶一直铺到他面前,只要他说一句“我也是”或者就叫我一声“璐璐”,我会马上掉下眼泪来,大声告诉他我其实不是有点想他,是非常想。还有,我很牵挂他,还有,我希望他在我身边,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那样的话,就是立刻到金门大桥、海湾大桥,还有金融区一圈兜过来,我也不会害怕。
可是,他不理我。他既然不愿理我,又何必来问候,还叫我“自己”当心?我感到绝望。
挂上电话,我意识到忘记问他的电话号码,而我的电话又没有来电显示。他能打给我;我,不能打给他。
我真恨他:一个伤透你的心,却还能让你思念的人,除了可恨,没有别的词语来形容。而且,那样的思念,注定了是刻骨的,动不动痛个龇牙咧嘴。
没多久,杜政平告诉我,他打算到旧金山一家公司工作,“那家公司本来就想要我去,这回我算是下定决心了。怎么样,帮你的好朋友找找房子吧?”
我告诉他北加州目前经济形势惨淡,他说:“总比纽约好,我现在胆子都被吓细了,走在路上心惊肉跳,随时抬头看看天空。”
我们聊了一会儿,他问我程明浩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找得很好,但我们已经分手了。他在那头愣了几秒钟,笑起来,“关璐,我说你啊,怎么样,认了吧?”
我苦笑一下,“认了。”
杜政平来加州那天,我去机场接他。飞机晚点,我坐在靠近落地玻璃窗的椅子上等他。当飞机终于降落,我看着他走出闸门,远远地向我招手,背后是明朗的蓝天,突然有点感动,觉得他像个失散多年的好朋友,原想后会无期,却于不经意之间又见面,跟着来的是回忆里本以为已经隔断的好多往事。
杜政平走到我面前,耸耸肩膀,我朝他微笑,他也朝我微笑,随后拍拍我的手臂,“走吧”。
晚上,我带他去渡轮码头看旧金山湾的夜景。那一带的夜景不算太铺张,大厦里的灯光与远处海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交相辉映,夜色宁静如水,周围一辆辆汽车拖着明亮的尾灯光飞驰而过。我们坐在石凳上喝啤酒,他看着天上的星星,笑笑,“真没想到兜了一圈还能跟你碰到一起。”
“为我们兜了一圈还碰到一起干杯。”
我们把手里的啤酒干掉,他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我,“真不行的话,还是你跟我吧。你不觉得我们其实挺般配?”他的眼睛里亮亮的。
我低下头,“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为什么?”
“不为什么。”
后来的时间,我们在沉默中度过。一个星期后的周末,杜政平突然打电话来,他说:“唱首歌给你听。”
还是那首《且行且珍惜》,在深夜里通过电话线温柔而真切地传过来。杜政平的声音很好,我听着听着,不由跟着唱起来,唱着唱着,不知为什么,眼泪悄悄地掉了下来。歌唱完,我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月后,我和杜政平重新开始谈恋爱。第一次上床,我想他应该发现了我不是处女,但我并没有太大不安,因为他纯熟的动作告诉我他也不是处男,大家扯平,互不吃亏。不过,男人在这个方面往往计较一点,所以,杜政平对此什么也没说,我还是相当感激。
郑滢说过“人总要和现实妥协”,张其馨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我不知道她们哪个更有道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杜政平是个很不错的男朋友,长得不错,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待我不错,总之,一切都不错。毕竟,我们本来就是“老情人”;毕竟,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和我一起把《且行且珍惜》唱得水乳交融。
到加州以后,他买了一辆宝马车,买车时我提醒他“你一来工作就买这样一辆车是不是太铺张了”,他一摊手掌,“我们部门里同事的车是奔驰凌志宝马三分天下,我要买辆丰田或者本田,不是显得太寒酸了吗?而且,公司给我的签约奖金就差不多够半辆宝马了。”
我白他一眼,“我看你们公司把你们宠坏了,当心以后裁员。”
他很自信,“应该不会,我们公司的客户有许多都是政府部门,订单很稳定。再说,你老公还是很有两下子的,否则人家为什么在这么人浮于事的情况下还千里迢迢把我从纽约挖过来?就算真的裁也轮不到我。老婆,你看好,三年之内,我起码不会比林少阳差。”不知是现在流行,还是从他前任女朋友那里得来的教训,他现在开口“老公”闭口“老婆”。
在杜政平把林少阳当成一个里程碑去超越的时候,里程碑本身却有点灰头土脸。
那天,林少阳突然约我和郑滢吃饭。在一家日本餐馆,他大刀阔斧地把一块蘸了芥末的生鱼片塞进嘴里,“女人……我现在真的弄不懂女人了!”
前几天,张其馨突然提出同他分手,搬了出去,而且开始跟另外一个男人约会。林少阳恶狠狠地嚼着鱼片,不知是不是把它假想成了自己的情敌。
“那个人,哼……她要找,起码也找个上台面一点的吧!”林少阳愤愤不平。
“她说我不重视她,其实,生活本身不就是很平淡的吗?她难道希望我一天三次围着她叫心肝宝贝肉?”他一脸惊讶,倒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你们女人都这样的吗?”
他那个“你们女人”激怒了郑滢,她不顾我的眼色,一气之下翻出“卷上珠帘”去质问林少阳,“你们男人都这样见一根电线杆撒泡尿,然后再去找下一根吗?还‘春风十里’,不要脸,想过一回嫖客瘾是吧?”
林少阳愣了足足三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原来他的劣迹早已经在张其馨掌握之中,口气一下子软了半截,“那个,那个,唉,那些事情她也当真?”
结巴了五分钟后,林少阳像所有能言善辩的男人一样开始信誓旦旦,内容无非悬崖勒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我也承认我是有点花,但是,我是一直把张其馨当作未来的老婆看待的……我这个人表面上嬉皮笑脸,认真起来也很认真的,你们别不相信……”最后他往椅背上一靠,长长地叹了口气,“那天我看见她对着那个男人笑,心里很痛……真的,只要她回来,随便要我怎么样都可以。”这几句话打动了我们的心。那顿饭吃到甜点,我们已经同他狼狈为奸,开始策划如何把张其馨的心赢回来。
林少阳没有食言。十月底的一天,他拿出“神风敢死队”的精神,带上一大束玫瑰花,在张其馨新搬的公寓门口,被她臭骂了三顿并威胁报警之后依然坚持阵地站了足足一个晚上,等张其馨早上起来开门,发现他居然还像只哈巴狗一样忠实而可怜巴巴地蹲在门边,终于心软,他们热泪盈眶地尽释前嫌,紧紧拥抱在一起。
不仅如此,林少阳趁热打铁,发挥他干事业“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取得最大收益”的原则,顺手牵羊用一只一克拉钻戒把张其馨彻底套牢了。
后来,张其馨告诉我们,“那天我想,要是他肯等一个晚上,就原谅他;他等不了,就拉倒。”
这句话让我想起那天程明浩在我家门口等我的样子。如果我不回去,他或许也会等一个晚上的吧?我不舍得让他站一个晚上,却又跑回去亲自把他赶走,实在愚蠢。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最不如张其馨的地方: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我不知道。这也大概就是程明浩不如林少阳的地方:林少阳知道什么时候该厚颜无耻,他不知道。所以我们会分手。
重新和杜政平谈恋爱之后,生活又变得热闹起来。他对我很好,出差记得给我带礼物,周末会安排节目,时不时还会买一束花送给我。郑滢来我家里,看着杜政平送给我的全套花生漫画玩具,点点头,“这才叫谈恋爱嘛。”其实我对他也相当好:帮他洗衣服,烫衬衫,做饭,烘各种各样低糖的巧克力饼干让他带去公司分给同事。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平平淡淡就是真”,我想,我和杜政平大概就算是找到“真”了吧。
有一次,杜政平在我那里过夜,无意中看见书架上那块银灰表面的手表。手表上落了一点灰尘,那是五月份我买给程明浩的,那份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我当时以为有的是机会送,结果我错了。他问:“这手表哪里来的?”
我说:“减价时买的,准备送给我爸。”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问:“你爸戴这么时髦的款式?”
我笑笑,“你别小看我爸。”心里面突然很难受,程明浩如果知道,会不会觉得我水性杨花?
他们公司同事很喜欢搞活动,而且每次都叫上一大帮人。自从有一次他的几个同事随口说了一句“你女朋友很可爱”之后,他就经常拉我去参加他们的活动,大概觉得我能替他挣面子吧。有一次,参加完一个烧烤活动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起有个同事刚刚离婚,那位老兄前两年回中国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太太,结果人家到美国没多久就另觅高枝,还扔下一句气得人吐血的话“在同一个环境中,其实你是配不上我的”。
他一面倒车一面说:“小方就是没搞明白一点,好老婆根本不是‘找’来的,是‘栽培’出来的。”
“什么叫‘栽培’?”
“就是说找老婆不能光看长相,其他方面的素质也很重要,比如脑子好不好使,性情脾气怎么样,生活能力强不强,还有,发展潜力如何。像小方那样,娶个大美女回来供着,好看是好看,太难侍候,什么事都不干,一分钱挣不来还整天冲他发号施令。他们说那时候他对他老婆宝贝得要命,公司里再忙,中午也要回家去给老婆做饭,好到了顶,现在人家还不是一脚把他踢开?所以我刚才就建议他下一次找女朋友,长得不用太触目,脾气好一点,最好自己能挣钱,可塑性强一点,找来了再慢慢照着自己希望的方向栽培就可以了。”
我好奇起来,“那我的素质怎么样呢?”
“综合素质一流,没得话讲,”他嬉皮笑脸地凑过来,“我老婆,能不好吗?”
我在他脸上轻轻地拍了一下,“那我是你找来的还是栽培出来的?”
“也找也栽培。”
“你什么时候栽培我了?”
“你忘了那时候是谁督促你转学计算机的?谁帮你弄考古题的?谁替你做作业的?”杜政平脸上泛起几分得意,“那就是我在默默地栽培你。要不然,你现在说不定还在念那个化学博士,辛辛苦苦,毕业了充其量也不过找个博士后做做吧,当然也不错,但肯定没目前好。你知道吗,我们公司里好几个同事都羡慕我女朋友工作好,性格好,会跟人打交道,他们不知道我下过多少功夫。”
我笑起来,从反光镜里对他敲了个毛栗子,“搞了半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欠你这份人情。杜政平,下次你要是再帮我做什么事,先说说清楚,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免得过三年五载再翻出来说是在栽培我。”
“说着玩玩,”他也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对你是一见钟情,否则,换个别人想我栽培,哼,我还不奉陪呢。”
“那后来我跟你分手,你不是鸡飞蛋打了吗?”
“那没办法,谈恋爱跟做生意的原理一样,首先要看准对象,不见兔子不撒鹰,一旦对象出现,绝对不能犹豫,要舍得下注,以本伤人,否则,机会错过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现在不又是我的女朋友了吗?那说明命里注定,是我的就是我的。”他突然转过头来,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关璐,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让你跑掉了,再也不会。”
“肉麻,开你的车吧。”我笑着摇摇头,拿出CD塞进唱机。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点怅惘,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虽然很有道理:这个时代男女平等,女人要嫁得好,男人当然也要娶得好;女人要调教老公,男人自然也想栽培老婆,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成长得一帆风顺,委屈了谁也不会委屈了自己。然而,不知怎么的,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好像平整的沙发布被拉皱了一块,看不大出,也讲不大出,却感觉得到。
郑滢告诉我张其馨和林少阳决定结婚的消息时,我们正在一家日本餐馆吃午饭。她说:“我再不承认,还是有点羡慕。现在我在公司名声都已经坏了,谁敢来追?”“八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爱好,不分国籍地域种族,虽然她和杨远韬的事情从未公开,还是有同事在背地里议论她“风骚”,“哼,连本家也不要我这个病人了。”郑滢刚刚在郑广和的大力推荐下转到一个女医生那里。虽然她早先的确提过这个要求,但郑广和迟不转早不转,偏挑这个时候转,她不由起了身世之感,觉得所有男人都抛弃了她。
那天,餐馆里推出一款新的甜点,叫“绿茶提拉米苏”,我们一人要了一客。蛋糕上来,嫩嫩的淡绿色中间夹着一层层咖啡和奶酪,做得赏心悦目,叫人不舍得下口。
可是,一口下去,我们立即有点失望:味道虽然也不错,但比意大利配方的提拉米苏还是差了一截。分析一番后,恍然大悟:缺了一味料。餐馆别具匠心地用绿茶入蛋糕,企图做出日本风味,却不知道,一份好吃的提拉米苏,就是离不开那么一丁点儿的朗姆酒。没有它,就是不一样。
感恩节周末前一天傍晚,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一边烫一大堆洗好烘干的衬衫。
新闻里放到亚特兰大机场由于发现不明身份的人私闯安全区而关闭,所有航班停飞,我正拿着熨斗往一件浅银灰色衬衫领口上喷水,突然,我发现那件衬衫既不是我的也不是杜政平的。那件衬衫,是我从西雅图带回来的,是程明浩的。我曾经用它当睡衣穿,他曾经轻轻地解开了一颗扣子又小心地把它扣回去,然后怀抱着我睡着。衬衫上融合了他的味道和我的味道,我怎么会把它洗掉了呢?
我拿起衬衫里里外外嗅着,汰渍漂白型洗衣液充分展示了威力,横扫其他一切味道,只留下一阵清香,无辜而可恶。
我呆坐在沙发上,屏幕上,数以千计的乘客依然被困亚特兰大机场,我的心比他们还要惶惑:满心欢喜买了票奔向新的目的地,到最后一刻,却发现无法起飞,而且不知要在原地滞留多久。
电话铃响起来,我跑过去接。拿起来,对方却已经挂断。我对着话筒上那些小孔,突然闪起一个念头:这个电话,有没有可能是程明浩打来的?会不会,我在看着一件衬衫没来由地牵挂他时,他也正好想到了我?
假期过后,我马上去装了来电显示。说不出为什么,大概,我希望万一他再打来,不等我接就挂掉,我也可以打回去,“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杜政平“纽约时代”的印记之一是变得爱用香水,他家里的男士香水零零总总加起来足有近十种,其中他最喜欢的有三种:一种“最后一层有西瓜的甜味”,一种“淡淡的麝香味”,一种“苦苦的草药味”。所以,他身上的气味大多在西瓜味、麝香味和草药味之间徘徊,并且把那瓶西瓜味的香水放在我的洗手间里。
那天我们正准备去参加一个新年聚会,他对着镜子打扮好之后洒上香水,忍不住又赞扬两句,“这个牌子真不错,一点不张扬,什么时候都能用。”
我说:“还不张扬呢,几米之外都闻到了。说真的,你弄得像朵花一样干什么?我就讨厌男人香喷喷的。”
他从镜子里看着我,脸色突然沉下来,“他是不是不用香水?”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谁?”
“你知道我说谁。”那是我们重新恋爱后他第一次提起程明浩。
“不关他的事。”
“他用不用?”他又问一遍,脸上没什么表情。
我吸口气,“不用。”
他牵起一边嘴角笑笑,“我就知道。”
我有点生气,瞪了他一眼,“知道你还问我。”
我正要转身,突然一声巨响,低头一看,那个装香水的方形磨砂瓶子在我脚边碎成几片,熏蒸的香气腾空而起,直冲进鼻,让我眼睛都有点发痛,一小块碎玻璃溅在我脚上,触目惊心地瞪着我。
他也吃了一惊,呆呆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好像不相信他亲手砸碎了自己最钟爱的香水瓶。
过了许久,我微微颤抖着说:“杜政平,我们先小人后君子,我告诉你,这个瓶子刚才要是砸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报警。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哪里招惹了你?”
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从二一年做到二二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于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恰恰是为了“要她”。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地红了。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个拿破仑——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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