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他是不是觉得美国人都不洗澡?”声音虽然轻,却足够让大家都听见。那个眉清目秀的男生推推眼镜,脸“刷”地红了。
再往下翻,居然是一顶浅蓝色的尼龙蚊帐。郑滢提高了嗓门,“哎呀,怎么还带顶蚊帐呢?美国不要太干净,根本没有蚊子的呀!”
那男生的脸更加红,鼻头上已经冒出汗来,越发手忙脚乱。
突然,我的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照你这么说,美国根本没有蚊子,那英语里又怎么会有mosquito这个词呢?”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程明浩正歪着头,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看着郑滢。
这一次,轮到郑滢哑口无言。
“那个程明浩讨厌死了。”在候机室的洗手间里,郑滢板起脸,很不高兴地说:“哎,平时看看他死样怪气、架子搭足,一句话都不舍得多讲,谁知道这种人要么不开口,开起口来就让人家下不来台,我得罪他了吗?”
郑滢今天心情不好。原因很多:其一,她妈妈逼着她穿了那件大红色的衬衣,说要“沾点喜气、图个吉利”,她不喜欢那个颜色,说“像乡下人进城,就差给我头上再插朵花”,而且最重要的是埋没了她的身材;其二,她固然不希望临走冒出个男人来对着她哭哭啼啼,但昔日的火山孝子一个也没来,心里还是有点失落的;其三,刚才程明浩一句话把她反驳得无言以对,她觉得在大家面前失了面子;其四,她的“老朋友”来了。
我之所以知道她的“老朋友”来了,是因为我自己的“老朋友”也来了。
大概是大学四年里都住同一间宿舍上下铺的关系,我和郑滢的月经周期居然一模一样。有时候,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原因,两个性格如此相异的人才一直可以把好朋友做下来。因为我们每个月都在相同的日子里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以至于口角不断,可是一旦过了那几天,等心情好起来,我们又有很合理的借口向对方赔礼道歉——“不要生气,我不是成心的,老朋友来了嘛”。
现在好像流行把月经叫做“生理期”或者“大姨妈”,我总是觉得听上去不大顺,不如“老朋友”来得婉转亲切。有人说“三年就是一代”,好像不无道理。回头看去,一九九七年夏天走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子在很多方面已经很落伍了:我们来“老朋友”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不透明的袋子去超市买卫生巾,碰到男生在旁边排队付款会脸红;我们普遍觉得好女孩子不应该染头发——最多最多挑染一点点发梢;我们见了喜欢的男生大多不会有勇气马上问“你叫什么名字”;碰到自己不喜欢的男生追求会惦记着“跟他说清楚,免得浪费人家时间”;我们用笔和笔友写信;我们收到的情书多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的纸张,而不是轻飘飘的电子版;我们迷恋张信哲温柔绵长、几近婆婆妈妈的情歌,而且以为,爱情,真的就是那样。
和我有一样的月经周期给郑滢带来了好处,她已经习惯于伸手跟我拿卫生巾。算一算四年以来她揩油我卫生巾的钱,起码够买一条“佐丹奴”牛仔裤了。
我从包里掏出一块卫生巾递给她。她居然还挑剔,“怎么这么厚?护舒宝都出丝薄的了,你怎么不去买?”
“你怎么不去买?”我觉得好气,把“你”字说得重重的。
杜政平通过一个亲戚帮我们买了飞机票,价钱比较便宜,但是要在东京转机。张其馨的男朋友会去旧金山接她,我、郑滢和杜政平再飞到洛杉矶。等到了那里,他去得克萨斯,我们去新墨西哥。
很“凑巧”,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郑滢说他是故意的,这样在途中我睡着时就会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可是,在东京转机后没多久,杜政平自己先睡着了,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反过来当了他的靠枕。
我抖了几抖肩膀,想把他摇醒,他朦胧着眼靠回椅背上去,可是,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靠过来。如此几次,我干脆放弃。
这时,有人轻轻地拍了拍我,我回过头去,是程明浩。他问:“要不要我跟你换个位子?”我点点头,感激地对他笑笑。
..
杜政平一路睡到旧金山,直到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线上,他才抬起头来,揉揉眼睛,看见旁边坐着程明浩,问:“怎么是你?”
我听见程明浩回答:“你还以为是谁?快把头挪开,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杜政平抓抓脑袋,回过头来,对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睡得太晚,”然后叫起来,“有没有吃的?饿死我了。”
这时,机长拉长了嗓门说:“欢迎来到美丽的旧金山。”我们不约而同向机窗外面看去,旧金山,已经在云端下面了。
那天天气很好,在清晨的阳光中,旧金山安静地枕着她绵长的海岸线和碧蓝的海湾,中间夹杂着一块块精美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群和如茵的绿地,机翼下扑面而来的建筑群映着清晨的阳光,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震撼。曾经在电视上很多次看见这个城市,然而,亲身凝视着她,我依然屏住了呼吸。一个展开怀抱的城市,这是我对旧金山的第一印象。
不知是巧合还是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后来,我们的命运都和旧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形中,我们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鸭子,把漂洋过海而来看见的第一个城市当成自己在万里他乡最亲近的地方;而旧金山,成了我们美国梦里的图腾。
飞机转弯,擦过一座长长的拉索桥。“看,金门大桥!”张其馨叫起来。我们都凑到窗口去看。
程明浩站在我身边,他的呼吸微微拂动我的头发。我有些伤感,旧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这里,我们就要告别了,而我,好像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又不知该说什么。
我对他说:“你真是挑了个好地方来读书。我们去的新墨西哥,据说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没关系。以后一定会有机会来的。”他的声音低沉而平缓,让人听了心里很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为什么,他那句话给我了无限的希望。是啊,我愿意相信,以后会有机会来旧金山。
后来,我真的去了旧金山,才知道那天在飞机上看见的根本不是金门大桥,而是城市另一侧连接旧金山和奥克兰的海湾大桥。我们只是对着自己想像中的金门大桥激动不已。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未必是你想像的;而你想要的东西,不一定看得见。
快下飞机了,张其馨趁洗手间关闭之前跑去刷牙洗脸,弄得干干净净的出来,一脸神采飞扬。我和郑滢冲着她做鬼脸。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地说:“这是为见面时热烈拥抱接吻做准备呢。”
领完行李过海关,张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统统打开,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带的几大包牛肉干全都被扣下了。张其馨有点沮丧,“真可惜,他很喜欢吃这种果汁牛肉干的。”
临分手,郑滢拿出相机提议大家拍照留念。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旧金山国际机场美国海关旁边,我们整整齐齐站成一排,拍了一张照片。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少年心事当擎云”的年纪。
程明浩站在我旁边。他轻轻地说:“早知道杜政平睡觉的时候还会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换位子了。”我“噗哧”一声笑出来。
杜政平听见了他的名字,追问我们在讲什么。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没说你啊。”
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觉得好像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国比中国晚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在上海上飞机是七月二十四日,在旧金山下飞机的时候,也是七月二十四日。在这当中,时间好像停滞了,我们却从一个空间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洛杉矶,张其馨和程明浩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走远,心里有点失落。会有机会再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张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田振峰高我们一级。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使化学系球队反败为胜,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头的。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地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做拉拉队。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中文系一个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美女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地伤心了一阵——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她五岁的照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惟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著地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美女也去了,而且偏偏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平时田振峰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张其馨像祥林嫂一样,“我真傻,真的。”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张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美女分手。张其馨顿时备受鼓舞,更加起劲地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张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她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看见田振峰坐在张其馨旁边侠骨柔肠地端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深情无比地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于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张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我们升到三年级,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于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张其馨突然问:“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郑滢已经斩钉截铁地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张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不认同张其馨的想法,郑滢说:“要是你跟他做了,他还是忘记你,不是太吃亏了吗?”我说:“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何必操之过急呢?”但她依然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然而,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一个小城市度过的第一天晚上,我和郑滢抱着毯子,头碰头躺在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张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色迷迷地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中间,张其馨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谈不上太想或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于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我们,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同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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