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长故事:会微笑的戒指(41)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3
我从现代艺术宫后门出发,过马路,向右拐,绕过游艇俱乐部,一直走到防波堤的尽头,我终于看见了——浪管风琴。网上说,这几年来,由于经费问题,这些管子没有专人照顾。连它们,也被抛弃了。
我沿着石阶走下去,坐到一个管子旁边,上面结了一层蜘蛛网,我把它抹掉,把耳朵凑上去,里面隐隐约约传来水声,却听不见其他的。于是我换一个,再换一个。其实我知道,浪管风琴在清晨五点半潮汐来临的时候听效果最好,黄昏往往听不见什么,但我还是换一个,再换一个,一直换到最后一个,水声中缓缓传来一阵模糊而温柔的旋律,像一只小小的手把音符送进我的耳朵。我仔细听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它是在唱歌呢,唱的是一支离别的歌。它今天专门加了个班为我唱这首歌,是代表这个倚山傍海的城市,代表这里的一千多个日子在跟我说再见。
我的眼睛里慢慢盈起水光:这就是旧金山的告别,不是在乌云和阴霾中哭哭啼啼,而是在晚风斜阳里,轻轻地、温柔地唱一支歌,在泪光中微笑,像是说“一路走好”。
唉,这个倔强而又深情得叫人欲语还休的城市,你让我,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日,张信哲出了一张新专辑,题目叫《下一个永远》。他接受访问时表示不会改变路线,继续唱情歌。
“现在还有人听情歌吗?”有人在一个流行音乐论坛上质疑。
我忍不住注册了一个网名回答,“当然,他们推出之前,肯定做过市场调查。”我心里想的是,情歌是关于爱情的歌,只要还有人相信爱情,就会有人爱听。比如我,我就相信爱情。
我去网上找来这首歌听,歌词写得很有意思,说是恋人分手,希望能够从此相忘,“有天偶然再遇见,我们都各自拥抱下一个永远”。
怎么搞的?永远就是永远,本身没有尽头,哪来的下一个?口口声声念着下一个永远,恰恰就是放不开这一个永远。自欺欺人。
只剩最后几天了,我的家当和汽车都已运去达拉斯,我把最后几样行李小心翼翼地装进手提箱。有一位作家写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古玩铺,而收藏家,都是孤独的。我的“古玩铺”里东西不多,有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浅银灰色衬衫,一块银灰色表面的男式手表和一个形状像鞋的花盆。我把那棵非洲紫罗兰送给了同事,她把它移植在房子后面的花园里。我这个同事喜欢也善于摆弄花花草草,把非洲紫罗兰送给她,我很放心。
那个同事建议我利用剩下的几天去度假,我问她可以去哪里,她耸耸肩膀,“找个你以后不大有机会去的地方啊,比如说夏威夷。”
“一个人去夏威夷?”
“那么西雅图?”
我笑着摇摇头,心里想到了遥远的东部某个地方——从没去过,以后估计也不会有机会去。
第二天晚上,我又想起了那只套鞋花盆,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端详,淡蓝的底,鞋帮上画了两朵兰花,很漂亮。看着看着,一个念头突然划过脑海,为什么不去试试看,穿它一下呢?
我坐在地板上,脱掉鞋袜,把左脚伸进花盆,越伸越进,脚尖触到了鞋尖,脚跟碰着鞋跟,凉凉的。我吸一口气,把右脚也往里伸——曾经在哪里看见过,说人的右脚比左脚要稍微大一点,慢慢的,我的右脚居然也放进了那个花盆。我把两腿伸直,看着那个稳稳当当地套在我脚上的花盆,发了好一会儿呆,突然泪如雨下。
程明浩是对的——他买这个花盆的时候猜我说不定可以拿来当鞋穿,现在我果然可以拿它当鞋穿!
我想起那一次,他去新墨西哥,把这件事告诉我,我怀疑地看着他说“你叫我拿一个花盆当鞋穿”,他抓抓头发说“看起来你的脚比它稍微大一点,估计穿不下”;还有那次,我在他的办公室,把一只脚放在花盆旁边比着玩,说“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
然而,如果我真的脱了鞋袜穿进去,就会发现,它其实却是正正好好的,从前,我们为什么,为什么都不相信呢?为什么没有尝试过,就急着否定了呢?
我看看手表,九点四十分,东部时间应该是十二点四十分了。我想了想,立刻打开电脑,去订能找到的最早一班去新泽西的机票。
我一面颤着手指输入信用卡信息,一面仿佛有个严厉的声音在敲打着我的头脑:关璐啊关璐,你有胆子写出二十万字的垃圾来让不相干的人把你从内到外再从外到内骂个淋漓尽致,怎么就没有勇气去找他、告诉他你已经离婚了你以前错了你还在乎他你很想念他你希望他能原谅你所以请他想骂就骂,你,你还爱他呢?!
点下“确认”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了:四年前那个清冷的冬天,程明浩因为看见这个花盆,立即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去找我,他是怕一旦去晚,我就被别人追掉了;现在花盆在我手上,轮到我还这份情,我要去找他,免得为时太晚,他被别人抢走。我不要噩梦成真,若干年之后再碰见他,他微笑着向我介绍身边的女人“这是我太太”;我要站在他身边,让他对人家微笑着说这是我太太,或者老婆,或者妻子,或者内人……“贱内”就实在太难听了,不许那么叫,前面四种应该已经够用了吧……什么可爱贤惠温柔体贴,我就算不够,总可以学吧?学着学着,不就变成真的了?有什么了不起。
凌晨三点四十分,一架飞机从旧金山起飞。我拉开舷窗,黑沉沉的玻璃映出我发亮的眼睛和嘴角的微笑。我发觉自己的笑果然神气,“一笑露出一排牙齿”,心里很受鼓舞。我真的要走一条天上的路。
我要站在他面前,问他“你还要不要我”,假如他说“要”,我会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像史努比那样,把耳朵拧成麻花。
阿弥陀佛,但愿他现在没有别的女人,但愿他心里还有我,但愿他说“要”。不对,美国这里好像归上帝管,无所谓,你们哪个有空就来管一下吧,我一样给红包,好了吧?
七年前,我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里,会有我想要的幸福。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角落在哪里了。对了,那个城市叫什么?新布朗斯维克,唉,什么名字。
飞机在九千多米的高空稳稳滑行。天气真好,一点气流也没有。我像第一次坐飞机那么激动,连果汁都多要了一杯,坐在空荡荡的机舱里,思维天马行空。
我回忆着和程明浩从认识到现在的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突然想到,或许那是真的,我们的人生路注定会纠结在一起,不由自主地一再碰头:彼此辜负又彼此等候,彼此期待又彼此背叛,彼此伤害又彼此原谅。而冥冥中决定这一切的,不是什么所谓的命运,而是——爱情。是爱情让我们一次次绕回原点,浪费那么多时间,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终于明白过来,很简单,太简单了,我们,不过是在岁月的迷宫里寻找走散的旅伴而已。
青春,就是拿来浪费的——只要那个人值得。我们都曾经在爱情里蹉跎,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光阴竟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一直都相信。
如果有人问我相信什么样的爱情,让我想想,有了,我相信的爱情既不是“寒光耀目流星没”,也不是“沉沉天际苦勾留”。我相信的爱情,是雨后的彩虹:让人灿然欣喜,又踏实又舒服,不会天天出现,也不用天天出现——总瞪着看眼睛会累的,我们以前想过要把彩虹装进瓶子,多傻。因为见识过那奇迹般的景象,所以安心;因为领略过那瑰丽的色彩,所以放心。安心放心之后,接着往前走……哪里的路都不太好走,总有坑坑洼洼,说穿了谁能真正顶天立地,无论一米五八还是一米八五,都有不得不低头甚至看人鼻孔的时候。然而,当人生的际遇宛如狂风暴雨席卷而来,我会把手放在你的掌心,和你互相温暖,帮你一起看路——我的眼睛现在也都是一点五了噢;你会帮我穿上套鞋,不让我踩进水塘,为我撑一把伞——撑天实在有难度,伞就可以。别人或许会欺负我,但你不会;别人或许会让你吃亏,但我不会。你像查理·布朗,觉得做人最要紧的并非“快乐”而是“不要不快乐”,我像史努比,认定生活的终极意义是“当一只好狗”,平平凡凡,却一结多少年的缘分。当尘埃落定,青春梦醒,我们的容颜老去,却还能拥有孩子般清澈的眼光和神气的笑容。我看,这样也就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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