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2
我曾作为劳务输出在美国工作了两年。美国人总的来说是比较敬业的,工作也很有计划。美国公司有健全的企业制度,而这些企业制度又和其健全的法律制度密不可分。
一次公司正在调试生产线上的设备,忽然我觉得胃一阵一阵地疼。胃疼是我的老毛病,以前在国内我胃疼坚持上班还多次受到领导的表扬。但现在我考虑到美国的老板是榨取咱“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因为这点小病就请假,他肯定不会同意,反而自讨没趣。同事彼特看出我不舒服,就建议我立即请假。
中午彼特见我还在公司上班,感到非常吃惊,我告诉他现在公司上上下下都忙着调试设备,我怎么好意思请假呢?再说即使请假,上司也不会批准的。彼特很认真地说:“密斯特余,既然你身体不舒服,就完全有理由请假,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上司不准假,你完全可以到劳工组织那里去投诉他,如果因为没及时看病对你造成了伤害,你还可以到地方法院去起诉要求他赔偿损失。”我于是就到上司那里去请假,上司不但很快准了假,还催促我赶紧去医院,为了防止在路上出现意外,他又建议我不要开车去医院,还是坐出租车比较安全,上司有些小题大做,其实他是怕承担责任。
还有一次一大早我就接到彼特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家的丽拉病了,请我代他向上司请两天假,上司二话没说就准了,还叮嘱我告诉彼特别忘了到时候把丽拉的病历拿到人事部去存档,这样彼特还可以照样领请假期间的薪水。
过了两天彼特拿来了丽拉的病历,我仔细一看,丽拉居然是一只宠物狗的名字,病历也是兽医院开的。“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彼特先生。”我惊讶地问。“这很正常呀!因为我是丽拉的监护人,这个法定关系已经在州政府的宠物管理局备了案,丽拉生病了,我完全有理由请假带它去看病呀!”彼特认真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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