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父母移民被排在移民审批优先等级的最后一级,而且受每年的配额限制,甚至一旦遇到不限制配额的移民类别人数增加(比如子女团聚),父母类的配额就得让路和缩水。
父母团聚移民的审批实际分两步,第一步是在加拿大本部,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进入第二步,就是申请案子转交父母方的签证处(北京或香港),签证处审批父母的移民申请。
由于近几年配额非常少而申请数很多,导致等候时间异常漫长,到 2006 年 9 月 11 日为止,被打开进行担保资格评估(第一步结束)的案子是 2004 年 5 月 7 日递交的,它们已经在移民局空躺 28 个月了(信息来源 CIC Sponsorship Applications)!
而且这批案子如果顺利通过评估,被转投北京香港后又得再躺约 20~30 个月(信息来源 CIC Family Class),才开始被签证官审理(第二步开始)。
所以目前来看,父母团聚申请总用时约为 4~5 年。
* Tips:象其它类型的投资一样,时间在父母团聚申请中已经变成最大的成本,最终价值与最初期望值基本上已经失去因果关系。
我的意思是,担保人收入达标并能保持稳定后,应立即提交申请!现在不要考虑该不该花钱、父母该不该来、喜不喜欢来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现在考虑出答案也不代表什么,4~5 年后申请即将批出时,再去考虑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在经历 4~5 年后答案是会变的。
而且,后悔没申请的人见到很多,后悔申请了的人很少见。
如果对以上 1、2 点的数据你已理解并且不影响你申请的决心,那么我们动手吧!
----------------------------------------- 实 时 统 计----------------------------------------
移民局审批担保资格进程(从 2006 年 9 月 11 日始统计):
2008.10.06 ——审批—— 2006.08.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2 天
2008.09.29 ——审批—— 2006.08.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5 天
2008.09.22 ——审批—— 2006.08.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1 天
2008.09.15 ——审批—— 2006.08.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5 天
2008.09.08 ——审批—— 2006.08.0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0 天
2008.09.02 ——审批—— 2006.07.3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2 天
2008.08.25 ——审批—— 2006.07.2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8 天
2008.08.18 ——审批—— 2006.07.2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2 天
2008.08.11 ——审批—— 2006.07.2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18 天
2008.08.05 ——审批—— 2006.07.2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15 天
2008.07.28 ——审批—— 2006.07.2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07 天
2008.07.21 ——审批—— 2006.07.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03 天
2008.07.14 ——审批—— 2006.07.1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27 天
2008.07.08 ——审批—— 2006.07.1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26 天
2008.07.02 ——审批—— 2006.07.1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20 天
2008.06.23 ——审批—— 2006.07.1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11 天
2008.06.16 ——审批—— 2006.07.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06 天
2008.06.09 ——审批—— 2006.06.3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08 天
2008.06.02 ——审批—— 2006.06.2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09 天
2008.05.26 ——审批—— 2006.06.1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10 天
2008.05.12 ——审批—— 2006.06.0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07 天
2008.05.05 ——审批—— 2006.05.3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05 天
2008.04.28 ——审批—— 2006.05.3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2 月 29 天
2008.04.21 ——审批—— 2006.05.29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2 月 23 天
2008.04.14 ——审批—— 2006.05.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2 月 27 天
2008.04.07 ——审批—— 2006.05.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2 月 28 天
2008.03.31 ——审批—— 2006.05.0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2 月 23 天
2008.03.10 ——审批—— 2006.03.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25 天
2008.03.03 ——审批—— 2006.03.0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3 月 24 天
2008.02.25 ——审批—— 2006.02.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18 天
2008.02.18 ——审批—— 2006.02.0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17 天
2008.02.11 ——审批—— 2006.01.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4 天
2008.02.04 ——审批—— 2006.01.0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1 天
2008.01.21 ——审批—— 2005.12.2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0 天
2008.01.14 ——审批—— 2005.12.2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4 天
2008.01.07 ——审批—— 2005.11.2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4 天
2007.12.31 ——审批—— 2005.11.2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7 天
2007.12.24 ——审批—— 2005.11.2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0 天
2007.12.17 ——审批—— 2005.11.2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4 天
2007.12.10 ——审批—— 2005.11.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0 天
2007.12.03 ——审批—— 2005.11.0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1 天
2007.11.19 ——审批—— 2005.10.2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23 天
2007.11.05 ——审批—— 2005.10.0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4 月 30 天
2007.10.29 ——审批—— 2005.09.19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0 天
2007.10.22 ——审批—— 2005.09.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8 天
2007.10.15 ——审批—— 2005.08.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7 天
2007.10.09 ——审批—— 2005.08.1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3 天
2007.09.24 ——审批—— 2005.08.0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3 天
2007.09.17 ——审批—— 2005.07.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04 天
2007.09.10 ——审批—— 2005.07.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31 天
2007.09.04 ——审批—— 2005.07.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4 天
2007.08.27 ——审批—— 2005.07.0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9 天
2007.08.13 ——审批—— 2005.06.1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7 天
2007.08.07 ——审批—— 2005.06.1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3 天
2007.07.30 ——审批—— 2005.06.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6 天
2007.07.23 ——审批—— 2005.06.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3 天
2007.07.16 ——审批—— 2005.05.1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30 天
2007.07.09 ——审批—— 2005.05.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7 天
2007.07.03 ——审批—— 2005.05.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21 天
2007.06.25 ——审批—— 2005.05.09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6 天
2007.06.18 ——审批—— 2005.05.0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3 天
2007.06.11 ——审批—— 2005.05.0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6 天
2007.06.04 ——审批—— 2005.04.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7 天
2007.05.28 ——审批—— 2005.04.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7 天
2007.05.22 ——审批—— 2005.04.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11 天
2007.05.14 ——审批—— 2005.04.1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5 月 03 天
2007.05.07 ——审批—— 2005.03.0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05 天
2007.04.30 ——审批—— 2005.02.2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06 天
2007.04.23 ——审批—— 2005.02.2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01 天
2007.04.16 ——审批—— 2005.01.2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21 天
2007.04.10 ——审批—— 2005.01.2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15 天
2007.04.03 ——审批—— 2005.01.2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08 天
2007.03.26 ——审批—— 2005.01.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19 天
2007.03.19 ——审批—— 2005.01.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6 月 12 天
2007.03.12 ——审批—— 2004.12.10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7 月 02 天
2007.02.26 ——审批—— 2004.11.1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7 月 11 天
2007.02.05 ——审批—— 2004.10.19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7 月 17 天
2007.01.29 ——审批—— 2004.09.2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7 天
2007.01.22 ——审批—— 2004.08.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9 月 09 天
2007.01.15 ——审批—— 2004.08.2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21 天
2007.01.08 ——审批—— 2004.08.2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14 天
2006.12.27 ——审批—— 2004.08.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14 天
2006.12.18 ——审批—— 2004.08.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5 天
2006.12.11 ——审批—— 2004.08.1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7 月 28 天
2006.12.04 ——审批—— 2004.07.19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15 天
2006.11.27 ——审批—— 2004.07.1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12 天
2006.11.20 ——审批—— 2004.07.12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8 天
2006.11.14 ——审批—— 2004.07.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7 天
2006.11.06 ——审批—— 2004.06.2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9 天
2006.10.30 ——审批—— 2004.06.25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5 天
2006.10.23 ——审批—— 2004.06.18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5 天
2006.10.16 ——审批—— 2004.06.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9 天
2006.10.10 ——审批—— 2004.06.03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7 天
2006.10.02 ——审批—— 2004.06.01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1 天
2006.09.25 ——审批—— 2004.05.26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7 月 30 天
2006.09.18 ——审批—— 2004.05.14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4 天
2006.09.11 ——审批—— 2004.05.07 接收的担保资格,用时—— 28 月 0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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