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年内必须完成公屋法规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近年楼价持续高涨,公共房屋政策一直成为居民关注事项。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表示,公屋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按今年时间表完成。他同时强调公共房屋与商业住宅不存在竞争,公屋主要满足居民住屋需要,未来会利用有限的土地尽量多兴建。
刘仕尧7月31日下午与房地产联合商会座谈。房地产联合商会理事长黄志钧表示,去年特区政府提出公屋政策,公共房屋将增至1.9万间,最快明年落实。公屋政策修订很重大,时间跨越近3年,也与新推出法规息息相关。业界希望透过不同渠道了解咨询工作和发展进度当中可有变动,因为公屋对外来投资者、市民及市场均有重大影响。
刘仕尧表示,今年内会适时立法,强调一直非常关注公屋政策的进度,更亲自监督法律法规工作,相信与特区政府所订时间表相若。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未来也会加紧,能否依照时间表进度,取决于下半年工作。
刘仕尧指出,已经指导有关部门工作,不接受任何拖延理由,相信同事有能力今年完成。至于当中细节,欢迎业界约见其它部门官员就具体事项进行探讨。
地产业界问到公共房屋与商业住宅的竞争问题,刘仕尧表示,公屋政策定位是居民无法负担市场租金、楼价,特区政府必须保障居民住屋权利。公共房屋的设计、面积根本无法与商业住宅相比。他坦言,目前无法掌握商业住宅未来的发展方向,过去市场上仍有不同价格、不同级数的单位,如今全都是豪宅。
刘仕尧说,公屋市场有别于私人市场,绝对不可能建豪宅,价格计算会更实际,因买家是无法负担商业楼价的居民,若他日居民有能力消化市场价格,特区政府会再作调整,所以公屋政策会因应经济和社会变化而调整。公共房屋与商业住宅是彼此互补,并非竞争。
对于公屋选址与豪宅毗邻的问题,刘仕尧表示,这方面很难说,过去林茂塘是木屋区,特区政府无意界定区份,公屋政策集中照顾居民住屋需要,强调公屋定位与私人房屋必定有分别,一定不存在竞争。有能力的肯定买商业物业,因公屋面积一定不及商业房屋,特区政府会实事求是,在有限的土地上尽量多建公屋,满足居民需要,并非向豪华型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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