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问:我现时以公民身分办理太太绿卡的手续,有关的I-130及I-485表格已寄给移民局,我亦同时给她申请C-9工卡。我太太是几年前以正式旅游签证入境的,我之前已向律师楼咨询过,律师说她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分,但她不应申请回美纸离美。我太太现时很想回大陆探望父母,请问既然我太太可在美国调整身分,为什么出境再回来会有问题呢﹖她是绝对不能离境的吗﹖
律师解答:你说你太太是几年前以旅游签证来美的,相信她签证已过期及逾期居留几年的时间。这种逾期居留,若申请是以公民配偶身分提出的,是不影响她在美国调整身分的资格。她现时的“逾期居留”,在法律上是不算“非法居留”,但她一旦离境,有可能促使“逾期”变成“非法”,这是美国移民法内一个奇怪的观念。若曾有非法居留的纪录超过180天,是有可能遭到3年至10年不能回美国的惩罚,以及影响在美调整身分的资格,但她短暂离境,移民局会否运用权利,实施这种惩罚,要看个别移民官而定,一般是应尽量避免离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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