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曾读者问: 2006年3月,我们一家三口收到抽签绿卡。我目前已怀孕,预产期还有五个月。由于我在台湾还有工作,不可能在美国生产。我从美国在台协会(AIT)得知,我可以直接把我在台湾出生的婴儿带来美国(不可以先去其他国家),且我的婴儿可以拿绿卡,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我们还需要什麽其他的文件吗?我可以在机场要求在护照上盖I-551的章,那样我可以再把我的婴儿带回工作?
答:是真的,你可以在小孩出生后的第一趟行程直接把在台湾出生的婴儿带入美国,他或她将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你一定要携带他的出生证原件及其英文翻译合格证。海关及边防局的检查官会在进关时填写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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