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要偿还吗?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我从1995年起即为美国公民。入籍后,立即申请在大陆的妹妹和妹夫移民来美团聚。由于等待配额,他们直到今年4月才移民美国。
我的妹妹和妹夫现在已65岁左右。他们不懂英文,不会开车也没有任何专业技能。但他们现在决定留下长住。他们在纽约的朋友告诉他们,纽约有老人福利,可以领取政府补助、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粮食券和250美元的现金补助金。此前,我帮他们签了一份经济担保书(I-864),如果他们接受政府的福利,是否成为政府的公众负担,而我必须赔偿?政府是否会对我的收入和财产采取措施?
答:
因为你是妹妹和妹夫的经济担保人,他们领取政府福利之事应该谨慎才好。你的收入已被视为是他们的收入,若他们向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领取需要经过补助经济情况调查的福利,可能导致政府机构向你要求偿还他们已领取的福利。经济担保书(I-864)是你和美国政府签定的一份合同,明确地阐明你对多种联邦、州或地方低收入的福利可能要负偿还责任,因你提到他们可能领取政府主办的联邦医疗保险、粮食券和250美元的现金补助金。
我们过去咨询过联邦医疗保险局(Medicare)的代表,得知联邦医疗保险的Part D(处方药物保险)只有美国公民或已在美居住5年的永久居民才有资格享受。
你的妹妹和妹夫看来不可能符合这种资格。粮食券属特殊用途的现金福利,不是为保持日常生活水平的收入,但有可能会被认为需要经过补助经济情况调查的福利,而要经济担保人偿还。现金补助金看上去不但有可能要你偿还,还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证据而无法再入境。
经济担保书(I-864)的第6页明白地写出你妹妹和妹夫领取的福利,那一部分你不用负责任,即福利改革法第403(c)条的福利:如紧急医疗补助Medicaid;短期或非现金的紧急救济;全国学校午餐及儿童营养法案的服务;免疫注射和传染病的测试和治疗;依照小学和中学教育法案经过补助经济情况调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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