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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美国移民问答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美国移民采取"主动投资"的方式,这一点与澳洲有些相似。具体来说,申请人需投入50万美元到某商业项目中先获得为期2年的临时绿卡,并享受美国所有的福利待遇;在2年期间,若申请人投资之项目正常运作,可转美国永久绿卡。再者,美国投资移民规定申请人可通过投资一些风险低回报稳定的大公司的项目来完成投资任务。此外,美国投资移民最突出的优势在于没有"移民监",申请人可选择继续留在中国或直接赴美国发展。

    什么是EB-5投资移民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于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年,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将"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即可获得美国绿卡。
   
    投资资金有无退出机制?
   
    投资人认购之公司股份非市场流通证券,不可公开发售。同时受EB-5移民法规要投资人承担商业风险的限制,主管合伙人不能承诺在某时间点上收回被认购之股份。但2年考验期满并获得永久绿卡后,投资人可根据投资利益,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赎回投资资金:
   
    ●可以通过专业经纪人转让投资股份;
   
    ●主管合伙人在公司利益最大化决策的考量下将项目整体出售,有限合伙人按持有股份比例获得出售股权的资金,并享有地产增值的巨大回报;
   
    ●主管合伙人将项目打包给地产信托(REIT)并上市。
   
    办理投资移民须承担风险吗?
   
    这是多数申请人颇为关注的一个问题。首先必须澄清的是,美国移民局在设置EB-5投资移民项目时明确规定,投资人必须在美国本土做出承担商业风险(atrisk)的投资,并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美国投资移民的操作模式必须是纯商业运作,美国没有任何一级政府会出具书面担保函保证投资资金几年后退还。所以,如何选择一家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如何选择一个稳妥的投资项目对于申请人来说至关重要。申请人应着重关注投资资金的去向,千万不可随意将资金交给所谓的"基金"托管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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