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停留不超六月影响入籍?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我在2005年2月获得绿卡。我知道在拿到绿卡后的四年九个月可以申请入籍,即2009年11月左右。
我想知道下列的离境时间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我从10/2/2006到11/14/2006,离境44天;6/3/2007到7/21/2007,离境49天;11/10/2007到1/16/2008,离境68天;5/4/2008到10/7/2008,离境157天。最后一次花了157天是因为我检查出两个肾患了肾结石,必须在中国看中医和治疗。
我计划在2009年9月再回中国一个月的时间,继续药物治疗。这会不会影响我的入籍申请呢?美国海关是否会因我离境一个月而把我的绿卡收走呢?
答:
看你在美国境外的时间,我不相信你申请入籍在居住资格方面会有麻烦。你在海外停留最长的旅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看来有充足的理由。
我通常见到的疑难案件是当事人离开美国一次就超过六个多月,或一年只来美国两次,每次仅「短期停留」,但每次离境不超过六个月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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