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1-06
我姓黄,我在2006年6月取得绿卡。而我的绿卡上标志的居住时间由2005年6月算起。请问:这代表什么?还有,我如果申请我的父母,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我取得公民身分后再去申请的话,结果有什么不一样?
答: 你在2006年6月取得绿卡,而绿卡上标示的时间由2005年6月算起,不知是否你绿卡通过时是2005年6月,而因为某些原因耽误,所以实际是在2006年6月才收到绿卡?因为你并没有说清楚你是何时、如何拿到绿卡的,所以这里很难给你答复。
若如前所说,你是在2005年6月绿卡批准通过,因某些原因在2006年6月才收到绿卡。那么,你可以申请公民的时间是由2005年6月算起五年即可。若是与公民结婚而获得绿卡,三年。若只是单纯的移民局错误,你实际绿卡申请是2006年6月获批准通过,则你应该递交I-90表格要求改正绿卡上标示时间的错误。
绿卡持有者并不能申请父母,一定要等你成为公民后才能申请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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