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1-06
申请条件最宽松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投资人及其家属可享有与其他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待遇,其中包括:
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
可为家人及投资找到一个安全港,每位家庭成员任何时候都可自由进出美国,并居住在美国;
可在美国任何地点工作、居住和拥有自己的事业;
子女可就读于美国各大专院校,比留学生更容易被美国名校录取,可付与美国居民相同的学费,节省大笔教育费用;
学生可以在学习当中合法工作;
有资格申请就读医学院,而其他外国人很难申请就读医学院;
可享受就读公立学校、医疗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经过申请,可以邀请其他家人去美国享受美国超群的生活;
不需更新或重新申请签证。
在21个月以后,投资人及其家属申请撤销绿卡附加条件,证明投资移民者还在继续投资,而且满足其他签证条件,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计算的时间是从移民至美国开始。最初取得的绿卡将附带条件,这是为了确使投资人不会在取得绿卡之后,就马上收回投资款。
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有5000个名额将保留给选择投资于“经济特区”内的投资人。
投资移民申请的基本条件 :
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元以上的资产证明;
不须由申请人本身能力所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此投资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投资移民法可使投资移民者取得居留签证,同时又有机会可以获得企业投资的成果。换句话说,投资人及其家人可 以成为美国人,同时又可从投资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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