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8-11-24
决议对“蓝卡”计划的实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例如,蓝卡的申请者必须拥有欧盟成员国所认可的大学文凭或至少五年的工作经验;申请人必须在欧盟成员国境内找到固定工作,且其薪金必须至少是该国同等职种平均薪酬的1.7倍等。
欧盟“蓝卡”计划是在借鉴了美国的“绿卡”制度基础上推出的,它实际是一种工作和居留许可证。欧盟27个成员国都有权根据本国情况决定“蓝卡”的发放数量及允许工作的领域,但“蓝卡”的发放条件必须遵循欧盟统一制订的标准。
“蓝卡”计划对技术移民给予了许多优惠条件,如可以优先获得家庭团聚签证;在工作满三年之后,可选择到另外一个欧盟国家工作;即使返回原籍地,以后也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工作;能够享受与欧盟成员国公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劳动条件等。
欧洲议会的决议还要求欧盟相关机构对“蓝卡”计划作进一步完善,使它在缓解欧盟就业压力的同时,既不会造成其他国家的“人才流失”,也不会使“蓝卡”持有人享受到比欧盟成员国公民“更高的待遇”。
欧盟“蓝卡”计划是在限制非法移民、控制普通移民的同时,吸引和鼓励高智商和高知识结构的人才到欧盟就业,努力改变欧盟就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为欧盟经济社会发展做长远打算。“
蓝卡”计划有望在未来20年内吸引至少2000万来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技术人才到欧盟国家就业。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