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2-05-09
由于对移民需求量的增加,现有的移民甄选办法已不能适用。为此,加拿大移民部将推出一项修改移民工作技能计分制度的讨论文件。这项文件一经讨论通过后,就会立法实施。
新计分制度最大的改革,在于取消以往以移民现任职务为主要计分依据,改用具有弹性的办法。在新的制度下,工作经验、教育程度、语言能力、年龄及适应新环境的能力,都将是考虑的重点。
移民部长卡普兰表示,旧办法虽然有当初存在的理由,但由于工作变化太快,在申请时热门的工作,抵达加拿大后不见得仍然热门。因此,与其以申请人的现职来评定移民的工作技能,倒不如以移民工作潜力来作为评分的标准,更切合实际。
新制度满分为一百分,最低标准分是多少,还有待移民部长亲自拟定。旧制度满分为一百一十分,最低标准为七十分。
新制度在年龄方面,满分为十分。廿一至四十四岁均可获得满分。年龄超过或不足这一年龄层上下限的,每增减一岁,就减少两分。
新制度在教育方面,满分为廿五分。博士学历可获得满分,硕士可获廿至廿五分,三年高等教育学历可获得廿分,两年高等教育学历可获十分,高中毕业学历可获五分。
语言能力方面,新制度满分为廿分。英语流利者可获十六分,英语良好者,可获八分。法语流利者可获四分。至于英语能力不佳,或仅粗通法语,皆不获计分。
工作经验方面,满分为廿五分。具有一年工作经验者可获十分,两年工作经验者可获十五分,三年工作经验者可获廿分,四年以上(包括四年)工作经验可获廿五分。
新制度对于已经获得加拿大雇主发出的聘书,并经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申请者给予额外的十分。
在适应能力方面,新制度满分为十分。此项计分与配偶的教育程度,申请人本人是否曾在加拿大求学及工作,以及是否已有亲属定居加拿大等均有关联。各项分数从三分到五分不等。
除修改移民工作技能计分办法外,加拿大移民部也将放宽对家庭团聚类移民的规定。在新规定下,子女的最高年龄,将从原来的十九岁提高至廿二岁。同性恋人及同居生的子女,也在亲属之列。
新规定也将允许十八岁的加拿大公民(原来规定为十九岁)赞助亲属来加拿大。与加拿大人结婚的,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移民,不须赴境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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